撫養權協議不給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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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權協議不給公證

大多數的夫妻離婚都是進行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是比較簡單方便的,只需要雙方約定清楚離婚之後財產分割以及孩子撫養權就可以了,那麼協議離婚的撫養權能否更換?下面,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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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權協議書如何公證


《公證法》明確了公證機關辦理公證事項的範圍以及不予辦理公證的九種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1、合同

2、繼承

3、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4、財產分割

5、招標投標、拍賣

6、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收養關係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和犯罪記錄

8、公司章程

9、保全證據

10、文書上的簽名、印鑑、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證機構不予辦理公證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

2、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係

3、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專業技術鑑定,評估事項的

4、當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有爭議的

5、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6、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絕補充證明材料的

7、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8、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9、當事人拒絕按照規定支付公證費的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有關撫養權公證的法律知識及辦理撫養權公證協議書的具體步驟,夫妻雙方應到公證處瞭解公證的具體要求,不違反法律公德進行公證,提供真實可靠的材料信息,依法公證,辦理好流程,務必要確認法人、簽名的有效性。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石家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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