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查詢?
蚌埠市住房公積金
提取條件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以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5、户口遷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7、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時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積金餘額。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條的,可同時註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户。
提取材料
房屋類:
蚌埠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蚌埠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户中的儲存餘額,先將所應提供的證明材料交由單位進行初步審核。
2、單位對符合規定的職工開具《蚌埠市住房公積金支取轉帳憑證》
3、持辦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將款項轉至職工單位帳户,由職工所在單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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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額度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後年度繳存的須在職工退休後方可支取。
2、 償還住房貸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還款期內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額不得超過當年還款額,貸款還清後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須在退休後方可支取。
3、凡繳存職工申請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包括組合貸款)的,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房屋產權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户餘額。待還貸滿1年後,夫妻雙方及共同還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償還其貸款本息,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上年度實際償還的貸款本息(不含罰息)。還貸期間累計提取不得超過貸款本息總額。
4、凡繳存職工購買住房時不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以憑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在一年內提取其住房公積金帳户餘額,提取金額取至千位。
提取時間
1、購買商品房的,提取時間須在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一年以內;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時間須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內;
3、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時間須在鑑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內;
以上是對於蚌埠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辦法的解答,希望對你們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