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分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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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分項賠償
交強險不分項賠償和分項賠償有啥區別?
交強險分項賠償的意思是,在該項下的賠償不能超過該項目的保險金,超過部分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現行交強險的分項賠償金額為: 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100元人民幣。 舉例來講就是在有責任的賠償限額下,如果對方財產損失不足2000元的,其他項下保險金卻不足的情況下,無法通過財產損失項目對其他項下保險金進行補充。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保監會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衞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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