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限制人身自由 - 行政強制措施期限 來源:法律科普站 9.42K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強制措施期限1、行政機關對當事人進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期限為二十日。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期限 強制措施 人身自由 行政 行政處罰 行政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