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有內固定一般多久才能做傷殘鑑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2W
骨折有內固定一般多久才能做傷殘鑑定
骨折有內固定一般多久才能做傷殘鑑定
1、出院三個月後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2、內固定取出之前,因為對取出之後的狀態不確定,不屬於臨牀效果穩定(傷情相對穩定),待取出之後進行鑑定。
3、《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4、鑑定時機應在原發性損傷及其與之確有關聯的併發症治療終結或者臨牀治療效果穩定後進行鑑定。
5、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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