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損害賠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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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權代理損害賠償糾紛
損害賠償糾紛處理

房地產租賃關係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係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等。從武漢房地產專業律師執業經驗來看,目前頗有爭議的是租賃關係結束後,承租人對房屋所作的裝修如何賠償的問題。


根據《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租賃關係結束後,裝修問題的解決主要分為兩種情況,其一為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進行的裝修;其二為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對房屋進行的裝修。對於第一種情況,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對於第二種情況,則需要根據裝修物與原房屋形成附和與否及租賃合同的效力問題具體分析,大致有折價給出租人、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補償後合理利用及雙方各自分擔損失幾種結果。


房地產租賃除前述違約金和損害賠償糾紛外,還有諸如房地產租賃期間出售的優先權糾紛、轉租糾紛、變更房屋用途糾紛以及租賃合同未經登記致使承租人不能對抗第三人的糾紛等。這些問題在法律和司法解釋中都有較為原則性的規定,但具體解決方式還需要根據房屋租賃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因此,避免房地產租賃糾紛,關鍵在於把握好租賃關係中的每個環節。在您選擇房屋租賃時,聘請律師事務所專業房地產律師參與房地產租賃談判、合同簽訂,在避免損失方面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發生房屋租賃糾紛後,選擇向律師事務所專業房地產律師諮詢或代理訴訟,也能讓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好的保障。


當事人在約定租金的時候,就應該根據實際情況,然後再結合當地的行情進行約定,這肯定是要建立在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之上的。而在產生租金支付糾紛的時候,也要清楚此時應該怎樣來處理糾紛,才能不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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