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3W
二手房買賣居間服務合同
二手房交易失敗,居間服務合同糾紛
現在有的中介真的讓人厭煩,作為中介機構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中介機構對於房屋相關事項負有積極調查並據實報告的義務,違反了忠實居間義務,損害了他人利益,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中介服務於費用和其他不要費用,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作為中介有義務排除所賣房屋的瑕疵,包括是否能正常居住,是否有質量的問題等等。這是北京市高級法院的規定。建議提起反訴,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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