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三十九條主要內容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3W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三十九條主要內容是什麼從事代理船員辦理申請培訓、考試、申領證書(包括外國船員證書)等有關手續,代理船員用人單位管理船員事務,提供船舶配員等船員服務業務的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法人;(二)有2名以上具有高級船員任職資歷的管理人員;(三)有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船員服務管理制度;(四)具有與所從事業務相適應的服務能力。 船員 第三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 司法文書 訴訟仲裁 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