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約定協議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財產約定協議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標準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樣本




    1、本協議未明確説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税費雙方平均分擔。



    3、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2010年月 日 2010年 月 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