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政府貸款轉貸項目評審實施細則(暫行)第34條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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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政府貸款轉貸項目評審實施細則(暫行)第34條如何規定的
外國政府貸款轉貸項目評審實施細則(暫行)第34條如何規定的
第三十四條 貸款風險性分析。
貸款風險性分析是指貸款風險度評估。是從債權人的角度出發,從貸款方式的選擇和貸款對象的選擇兩個方面,綜合考慮對信貸資產風險度的影響。貸款風險度由貸款方式對信貸資產安全的影響係數(即貸款方式風險係數)、貸款對象對信貸資產安全的影響係數(即企業信用等級變換系數)和項目本身對信貸資產安全的影響係數(即項目信用等級係數)決定。計算公式為:
貸款風險度=貸款方式風險係數×[企業信用等級變換系數×(1-A)+項目信用等級係數×2]
其中A表示固定資產項目信用等級係數相對於借款企業對貸款影響的重要程度,計算公式如下:
項目投資總額
A=──────────────
企業淨有形資產-項目投資總額
e>
企業信用等級變換系數、項目信用等級係數和貸款方式風險係數將執行我行今後的統一規定。
貸款風險度數值越小,表明貸款的風險性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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