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勞動法產檢假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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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勞動法產檢假最新規定
勞動法產檢假規定
產檢假是為了讓懷孕職工更加方便產檢的一種休假,在懷孕的時候都可以進行申請,國家對於產檢假也做了明確的規定。 1、產檢假的計算: 產檢假,用於保障婦女的正當權益,計算方法是: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2、產檢假要開證明嗎 產檢假在法律上沒有規定是否要開證明的條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區有不一樣的處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讓提供每次產檢預約時間的複印件,也就是產檢預約單,有些公司需要提供產檢記錄,或者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等。總之,大家去產檢就把各種資料都留下來,有個説法總比沒有的好。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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