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專利保護策略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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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專利保護策略和方案
發明專利保護範圍和期限



在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中,對發明作了如下的定義:“專利 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一般來説,專利中所説的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 規律形成解決某種問題的技術方案,它不要求有成形的產品 或者實際應用,但必須具有實用性,也就是説,根據你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實現你的發明目的。 在這個前提下,發明專利保護的範圍相當寬,一般來説,我 們只指出發明專利不保護的範圍,其它的,只要是屬於專利 法的技術方案,就可以認為是在發明專利保護的範圍之中。不授予專利權的申請,除了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和妨害 公共利益的以外,主要是指專利法第 25 條的內容: 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對上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 專利權。 可見,發明專利保護的範圍是很廣的,相比來説,實用新型對於產品的配方、工藝、方法、用途,以及材料替換、系統、 部分醫療器具、不涉及產品的線路設計等等都不予保護,而 所有這些都可以申請發明專利保護。 發明專利保護的期限,從申請日起算,只要你按時繳納年費,可以達二十年;而實用新型保護期限是 10 年,因此,對於一 個生存週期較長的發明創造來講,申請發明專利可以獲得比實用新型專利長得多的保護時間。


《專利法》第59條第1款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範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説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1、該條規定了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法律效力所及的範圍。發明、實用新型保護範圍的確定須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即以國務院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權利要求書中所記載的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


2、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主要是根據權利人主張的權利要求,確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權利人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變更其主張的權利要求的,人民法院是准許的。權利人主張以從屬權利要求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人民法院以該從屬權利要求記載的附加技術特徵及其引用的權利要求記載的技術特徵,確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3、説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但是相對於權利要求的內容而言,説明書及附圖只具有從屬地位,不能單以其作為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權保護的基本依據。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權利要求的記載,結合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閲讀説明書及附圖後對權利要求的理解,確定權利要求的內容。人民法院對於權利要求,可以運用説明書及附圖、權利要求書中的相關權利要求、專利審查檔案進行解釋。説明書對權利要求用語有特別界定的,從其特別界定。以上述方法仍不能明確權利要求含義的,可以結合工具書、教科書等公知文獻以及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的通常理解進行解釋。


對於權利要求中以功能或者效果表述的技術特徵,人民法院應當結合説明書和附圖描述的該功能或者效果的具體實施方式及其等同的實施方式,確定該技術特徵的內容。


對於僅在説明書或者附圖中描述而在權利要求中未記載的技術方案,權利人在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將其納入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在專利授權或者無效宣告程序中,通過對權利要求、説明書的修改或者意見陳述而放棄的技術方案,權利人在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中又將其納入專利權保護範圍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另外,法院在確定專利權保護範圍時,應遵循專利權有效原則,即原告請求保護的必須是一項受專利法保護的有效專利權。而不是已過保護期、被中國專利局撤銷、被專利複審委員會宣告無效或者已被專利權人放棄的發明創造。


任何的發明申請專利後都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發明專利的的保護期限並不是無限期的,根據申請專利保護的不同情況可以分十年或二十年。但是申請專利保護的同時也必須繳納相關的費用。另外專利保護的範圍也並不是固定的,如果你現在有需要申請專利範圍,你在申請的時候可以具體諮詢一下保護範圍裏包含的哪些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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