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多分情況孩子不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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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哪種情況女的可以多分財產
明確可多分財產5種情形:
1、隱藏財產:比如提前把車輛、收拾等貴重的財產藏起來,被視為隱藏財產。
2、轉移財產:多指提前變更財產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如馬某某提前轉移寶寶的財產。
3、變賣財產:私自那財產變賣只是改變財產形態。但是如果把變賣房子的錢存起來,或者已經花了,最終未必會少分。如果變賣房產後,房產漲價了,可以要求賠償相應的損失。
4、毀損財產:實際中經常出現夫妻矛盾激化,可能出現砸壞車輛、收藏品等貴重物品的行為,若有證據證實,可以申請主張多分財產。
5、偽造債務。這種是必定少分的。
照顧性多分財產的3種情形:
1、一方有過錯,無過錯方可酌情多分財產;
這裏的過錯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婚外性行為等其它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
2、獲得子女撫養權的一方;
如果雙方有孩子,考慮到孩子撫養,一般會多分。
3、女方;
女方相對於男方弱勢一點,道理上可以適當多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