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手續的流程是怎樣的?
如果夫妻雙方在之前感情淡薄的情況下想要離婚,有兩種處理離婚的方式:起訴離婚和同意離婚。不同的離婚方式需要不同的程序,不同的流程,那麼離婚手續的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一、離婚手續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離婚的一方應持有下列文件和證件:
(1)户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2.此外,還應交付辦理離婚證和備案所需的單身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表。
3.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在受理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向當事人説明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婚姻登記機關的詢問。
4.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自領取離婚證之日起,雙方解除婚姻關係。
離婚手續的流程是怎樣的?
二、異地户口離婚手續怎麼辦理?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的,必須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自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起訴離婚:
1.起訴階段
向原告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和要求的,作出受理決定,予以立案。
2.辯護階段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覆。被告應當在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被告在十五日內未答辯的,人民法院將照常審理並作出判決。
3.審判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離婚訴訟的實體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以上是關於“離婚手續流程是怎樣的”的相關法律知識。當事人自願離婚的,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自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夫妻關係。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聯繫我們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