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法院:提供銀行卡“刷流水、跑分”牟利 - 三被告人受審||大竹縣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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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日上午,桐城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吳某、董某、姚某某分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一案。大竹縣律師 大竹律師 大竹縣律師事務所 大竹刑事律師 大竹離婚律師 大竹交通事故律師 大竹工傷律師 大竹法律免費諮詢律師

桐城法院:提供銀行卡“刷流水、跑分”牟利,三被告人受審||大竹縣律師

公訴機關指控,202110月初至1015,被告人吳某、董某、姚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商議為緬甸上家刷流水”,轉移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的資金。期間三人分工明確,約定平分獲取的提成。20217,被告人吳某明知他人利用其銀行卡為網絡賭博、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轉移資金,仍提供其名下四張銀行卡給上家跑分”,共計入賬160萬餘元,涉及電信網絡詐騙案件資金13萬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吳某、董某、姚某共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從事非法活動,數量較大,其行為構成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告人吳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仍為其犯罪提供支付結算幫助,屬情節嚴重, 其行為構成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法官提醒:近年來,隨着互聯網網絡技術的發展,以網絡及網絡技術為主的犯罪手段和方法也呈現多元化趨勢。為此,國家加大了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打擊力度,先後部署開展了多次斷卡行動,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手機卡、銀行卡等不法行為,使得這兩類犯罪的數量也在不斷攀升。特別是幫信罪2021年已位居各類刑事犯罪的第3位,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上的第一大罪名。年輕人作為網絡平台的最大受眾體,一些年輕人為貪圖賺快錢安逸錢,簡單認為將銀行卡借給別人沒關係,即便認識到可能存在違法行為,也抱有僥倖心理,沒想到自己會觸犯了法律,身陷囹圄。本案三名被告人都是“90”後和“00”後青年,涉世不深,法律意識淡薄,因貪圖小利,最終人財兩空。因此,請大家切勿將自己名下的銀行卡、手機卡以及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賬户買賣、租借給他人使用,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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