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起訴離婚後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 對方不同意能判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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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承擔責任的愛情,在婚姻中,責任與愛情同等重要,而這份責任始於愛情,融於親情。在成年人的風花雪月中,除了需要怦然心動,更需要的是平淡時光裏的深情相伴,當愛情逐漸轉為親情,做到久處不厭,婚姻才能長久。這需要雙方共同的努力,相互理解、相互包容。

北京起訴離婚後對方不同意怎麼辦?對方不同意能判離嗎?

但實際生活中,能做到這一點並不容易,所以有很多夫妻在婚姻中途不歡而散。有時也會出現一方對婚姻生活不滿想離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

家理律師事務所的離婚律師收到過這樣的諮詢:發起離婚訴訟後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時候,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時,應當先對其進行調解;如確認感情確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話,應當准予離婚。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綜上,在實踐中,出現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法院會先做出調解,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訴訟法院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第二次訴訟判離的可能就會增大很多。

離婚時每一對夫妻遇到的情形都是不一樣的,離婚通常沒有結婚那麼順利,雙方需要處理很多事情,一想離婚而另一方不同的,關鍵是要知道其不同意的原因是什麼,才能對症下藥。具體情況可以與離婚律師面談,做出進一步分析。如有需求,歡迎諮詢家理律師事務所的離婚律師,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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