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簽了離婚協議還能反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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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在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在結婚後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無法維持婚姻生活時,就會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來結束這段不幸的婚姻生活。那麼,離婚協議書生效後還能反悔嗎?

夫妻簽了離婚協議還能反悔嗎?

離婚協議書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原則上籤訂離婚協議書,夫妻雙方親自到民政局去辦理登記手續,在申請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雙方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表明是雙方自願登記離婚的,民政局審查後,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而且雙方在冷靜期內均無異議,給雙方頒發離婚證,離婚協議書自領取離婚證後就生效了。

離婚協議書生效後可以反悔,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條件,我國法律規定,雙方離婚分割財產時,一方具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等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時,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除了上述協議離婚之外還有一種離婚的方式,是夫妻雙方在離婚時協商無效的情況下,一方依法向法院起訴,並提交離婚協議書,法院依協議進行調解離婚的,夫妻雙方在調解時對原有的離婚協議反悔的,法院會認定該離婚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理,離婚判決書生效後,如果一方就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部分反悔的,人民法院審理後,沒有發現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相反,如果法院審理髮現,當初簽訂離婚協議時存在一方脅迫另一方的情形時,應依法撤銷協議,此協議是無效的。

根據以上內容離婚律師總結一下,離婚協議是否可以反悔,實際情況:

1、 離婚協議書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 離婚協議書生效後,一般應嚴格遵照協議履行,但離婚後一年內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必須是屬於欺詐、脅迫等情形。

離婚協議書並不是任何情況都能反悔,如果您有離婚協議相關的糾紛,建議您及時諮詢專業的離婚律師,避免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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