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打贏了官司卻還是拿不回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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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打贏了官司卻還是拿不回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很多人打贏了官司卻還是拿不回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一、強制執行啟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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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或律師查詢和了解財產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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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強制執行申請書》,提交至一審人民法院(或同級的被執行人財產所在地法院);

 

補充: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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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需要補充材料的,一次性書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內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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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立案,錄入法院辦案系統,公開執行案件信息;

5

法官操作人民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名下財產進行全面查控(銀行存款、網絡銀行賬户、證券、股權、不動產、機動車輛、保險理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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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查控結果分別處理;

 

被執行人有銀行存款,直接劃撥到法院賬户,支付申請執行人,執行結案。被執行人沒有足額銀行存款,法官分析網絡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財產情況及申請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制訂執行方案。

 

然後製作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相關單位協助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不動產、機動車輛、證券、股權、公積金等其他財產,並啟動財產處置措施。

 

當被執行人是單位職工,有工資正常發放,但無法一次性完全履行。

 

在此情況下,可以採取扣留提取的辦法,由執行員出具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發給被執行人單位,由單位勞資部門或者財務部門辦理相關協助手續,每月為被執行人保留部分生活費(一般超過最低生活保障金),然後逐月扣除。申請執行人每年度提取一次,提出請求時可以提前支取一次。

 

 

 

但是按照規定,這不算是結案,只能按照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報結,待全部案款執行完畢,才算結案。執行工資戰線有時會拉得很長,十年幾十年的都有。

 

補充:法律規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簡稱“終本”,是一種結案方式,是指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法院將暫時終結執行程序並做結案處理,待發現財產後繼續恢復執行的一項制度。

 

查封了房產及車輛,可以進行評估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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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回款

 

執行回款從銀行扣劃到法院賬户時(公對公),各級法院採用最高人民法院統一適用的一案一賬户,從上至下,透明監管。執行員確定金額到達法院標的款賬户後,才能審批發放。

 

審批流程為:執行員組織辦理領款手續—在系統中提請執行局長審批—主管財務副院長審批—院財務進行發放(大約時間7-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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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付款程序如下:申請執行人帶上身份證、銀行卡,填寫執行領條+財務領條,手續辦完後逐步提請審批,然後就可以耐心等待了。

 

開通了銀行短信的最好,也可以留下電話號碼,發放款項後書記員會提醒你自行查賬。

 

二、被執行人名下查詢不到房產、車輛、銀行存款

向法院申請,將被執行人納入黑名單。

 

補充:納入黑名單的人,

 

將:不能貸款;不能完成以下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等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受到人事錄用限制;不能參加招投標項目。

 

 

 

三、多次傳喚,仍拒不履行

法院將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案例:2021年10月20日,被執行人康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且未按和解協議按期還款,被平頂山市湛河區人民法院依法拘留。

 

2014年,康某向王某借款30萬元用於裝修,但借款後未按期還款,王某訴至湛河區法院。後因康某未在生效判決確定的時間內履行還款義務,王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中,康某約定限期內自行處置房產變現後歸還借款,並向法院保證按期履行上述義務。但約定的處置和還款期限到期後,經執行員與王某多次催告,康某仍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對於康某的失信行為,湛河區法院依法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四、拒不履行,轉移、藏匿財產,找不到人

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提起公訴。

 

案例:2018年4月,王某與潘某發生交通事故。禹州法院審理後,判決王某對交強險限額內的12萬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判決生效後,王某並未履行法院判決,潘某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在強制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履行期間,被告人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禹州法院依法對王某作出了依法拘留15日的決定。2021年5月又對其進行罰款2000元。但王某僅在今年7月履行1萬元賠償款。

 

 

 

經法院調查,王某在本村經營某超市,存在大量交易流水。2021年6月,禹州市人民法院執行局依法將該案移送禹州市公安局刑事立案。禹州市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禹州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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