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烏縣律師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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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尋烏縣律師收費標準

一、計件收費

(一)律師代理民事、經濟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關係的1000--6000元/件;

涉及財產關係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 收費標準

50,000元 以下免收

50,001至100,000元 1.5%--5%

100,001元至1,000,000元 1.2%--4%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1%--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0.5%--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1--1%

(二)案情疑難複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

二、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申訴

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

三、計時收費

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

四、本標準未作詳盡規定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收費。

五、其它事項

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商收費。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範圍(不包括《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託人協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後,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

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

附:國務院《關於審批確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通知》中審核確定我省的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是:

興國縣、寧都縣、於都縣、尋烏縣、會昌縣、安遠縣、上猶縣、贛縣、井岡山市、永新縣、遂川縣、吉安縣、萬安縣、上饒縣、橫峯縣、波陽縣、餘干縣、廣昌縣、樂安縣、修水縣、蓮花縣、以上21個縣(市)。

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一、計件收費

(一)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實行分訴訟階段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800--5000元/件

2、起訴階段800--5000元/件

3、一審階段1600--15000元/件

4、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案件1000--10000元/件

5、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1000--5000元/件

(二)作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蔘加訴訟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收費。

(三)辦理案情特別複雜,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規定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項規定的5倍。

二、代理刑事訴訟案件的申訴

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

三、計時收費:

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

四、本標準未作詳盡規定的,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收費。

五、其它事項

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商收費。

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範圍(不包括《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託人協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後,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

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

附:國務院《關於審批確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通知》中審核確定我省的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是:

興國縣、寧都縣、於都縣、尋烏縣、會昌縣、安遠縣、上猶縣、贛縣、井岡山市、永新縣、遂川縣、吉安縣、萬安縣、上饒縣、橫峯縣、波陽縣、餘干縣、廣昌縣、樂安縣、修水縣、蓮花縣、以上21個縣(市)。

行政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一、計件收費

(一)律師代理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關係的1000--6000元/件;

涉及財產關係的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 收費標準

50,000元 以下免收

50,001至100,000元 1.5%--5%

100,001元至1,000,000元 1.2%--4%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1%--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0.5%--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1--1%

(二)案情疑難複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

三、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

四、其它事項

1、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實行勝訴收費等其他形式的協商收費。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託人就實行勝訴收費進行協商,收費標準可在標的額的10-30%的範圍(不包括《江西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列費用)與委託人協商收取。收取該費用後,其他任何費用不得收取。

2、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應按此標準下浮30%收費。

附:國務院《關於審批確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通知》中審核確定我省的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是:

興國縣、寧都縣、於都縣、尋烏縣、會昌縣、安遠縣、上猶縣、贛縣、井岡山市、永新縣、遂川縣、吉安縣、萬安縣、上饒縣、橫峯縣、波陽縣、餘干縣、廣昌縣、樂安縣、修水縣、蓮花縣、以上21個縣(市)。

非訴類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解答法律諮詢:10--100元/件,或計時收費。

製作法律事務文書,每件為150元-1500元。

擔任法律顧問、代理非訴訟法律服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收費。

計時收費標準

江西律師收費標準中計時收費為50—1000元/小時。

(江西律師收費標準)

計件收費標準

一、代理民事、經濟、行政的調解、仲裁、訴訟,不涉及財產關係的1000--6000元/件;

代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案件的申訴:500--5000元/件,或計時收費。

案情疑難複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上述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

(江西民事訴訟律師收費標準)

(江西行政訴訟律師收費標準)

二、代理刑事訴訟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一)律師辦理刑事案件,實行分訴訟階段計件收費。

1、偵查階段800--5000元/件

2、起訴階段800--5000元/件

3、一審階段1600--15000元/件

4、未辦一審而辦二審的案件1000--10000元/件

5、曾辦一審又辦二審的案件1000--5000元/件

(二)作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公訴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蔘加訴訟的,參照辦理刑事案件的標準收費。

(三)辦理案情特別複雜,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案件,可以在本條第(一)項規定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本條第(一)項規定的5倍。

(江西刑事訴訟律師收費標準)

按標的收費標準

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還應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爭議標的 收費標準

50,000元 以下免收

50,001至100,000元 1.5%--5%

100,001元至1,000,000元 1.2%--4%

1,000,001元至5,000,000元 1%--3%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 0.5%--2%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 0.2%--1.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 0.1--1%

案情疑難複雜或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可以在上述標準數額以上與當事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得超過規定標準的3倍。

(江西律師收費標準)

風險代理收費標準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羣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律師費

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律師費1即律師代理費,是指律師為委託人代理法律事務應當收取的報酬。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律師收費的特點:

一、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一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1。

二、律師費1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託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託人承擔。比如交通費、住宿費、司法鑑定費等。

三、律師費1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1是基於委託關係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律師費1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

各地區的律師收費標準是不一樣的。

哪些案件不能風險代理

1.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羣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2.律師辦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1)婚姻、繼承案件;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卹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律師費

在委託案件時,應該與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簽訂律師收費合同或者在委託代理合同中載明收費條款。

收費合同或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數額、付款和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律師費1相應的也應該交給律師事務,律師事務所會出具合法票據!

收費時一定要索取發票

根據《律師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八條,律師事務所向委託人收取律師服務費,應當向委託人出具合法票據。

警惕律師收費低於收費標準

律師收費時低於相關收費標準時,就需要警惕了,律師提供的是專業服務,服務的成本就是律師付出的時間、精力。律師在收費時會考慮案件的難度以及自己的實力、將付出的時間和精力,然後確定收費數額。律師收費過低,其後在服務時必然降低自己的時間、精力成本支出,而這些當事人未必能看得出來,吃虧的還是當事人自己。

律師會根據哪些情況來收費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需要的律師人數與律師的個人能力

4)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5)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6)辦理案件所需支付的其他必要成本輸出

警惕假律師

1.不會主動承認自己不是律師,更不會去向你解釋其中的區別。

2.為達到騙人錢財的目的,常常在法庭上處處作秀,裝腔作勢地糾纏於一些細枝末節。

3.一般業務知識有限,很喜歡炫耀自己與執法機關之間的關係。

4.往往把一些勝算不大,甚至根本沒有必要打下去的官司説得非常簡單,鼓勵當事人進行訴訟,從而收取代理費。

5.經常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出庭代理訴訟,或借用別的律師名義與其一起出庭代理訴訟。

6.不籤委託代理合同,收費打白條。

律師費

一般情況下由自己承擔,還可由法院判決敗訴方支付(有相關約定的及相關法律規定的)。

由法院判定敗訴方支付的條件是:

1.當事人已經對律師費1問題做出明確約定,即當事人在合同中對此做明確約定,且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形,法院應當確認這種約定的法律效力;

2.律師費1已經實際發生。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當事人與律師約定在訴訟或執行程序後根據訴訟或執行結果支付律師費1,則法院在訴訟過程中將認定律師費1尚未實際發生;

3.律師費1支付標準合理。如果當事人支付的律師費1超過合理範疇,將會不適當地增加對方的財務負擔,有關訴訟請求也將難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訴訟費由誰承擔

訴訟費用分為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這兩種訴訟費用的負擔不盡相同,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的規定,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標的利害關係,決定各自應負擔的金額。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變的,除了應當明確當事人對第二審訴訟費用的負擔外,還應當相應地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無論上訴人是一審中的勝訴方還是敗訴方,上訴案件的受理費均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提出上訴的,由雙方分擔。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其他訴訟費用,一般由要求進行該項訴訟行為的人負擔。例如,鑑定費以及鑑定人在人民法院決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要求進行鑑定的當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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