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要收哪些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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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又由於經濟困難導致無法支付聘請律師的費用時,是可以申請的得到法律援助的。很多朋友由於不瞭解相關法律知識,不知道法律援助是否需要收費,法律援助要收哪些費用,自然不敢隨意申請得到法律援助。現在就跟本站小編來一起了解下吧。

法律援助要收哪些費用?

一、法律援助要收哪些費用

申請法律援助有條件限制,符合條件都是無償援助,不收費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醫療事故、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離婚及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10、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1、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12、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提供法律援助。

13、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二、法律援助工作流程:

(一)接待諮詢

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對來訪羣眾要熱情接待,認真解答所諮詢的法律事宜,並填寫《法律援助來訪(電、信)諮詢登記表》,將接待或諮詢的結果登記在冊。

(二)受理指派

1、法律援助機構在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認真進行審查,以確定其是否有資格提出法律援助申請,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指導其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

2、法律援助機構應對案件的類型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屬於法律援助案件的範圍。應當在人民法院受理或仲裁機構受理後開始援助。

3、法律援助機構應在接到申請後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援助的決定。申請人對法援機構作出的不予援助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

4、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案件,應由法律援助機構主要負責人批准,並在《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上簽字;認為所申請的案件不屬於法律援助範圍的,但考慮其實際情況,可以予以援助的,須報援助機構負責人及主管司法行政機關領導批准。

5、法律援助機構決定援助後應當為申請人開具相應的法律援助文書,由申請人轉交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或法律援助工作人員。並建立與律師及當事人的工作聯繫,以便隨時瞭解法律援助案件的辦理情況。主要應當開具的文書有:

(1)給予援助決定書

(2)授權委託書

(3)法律援助協議書

(4)指派通知書

(5)刑事(民事)、法律援助公函

6、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案件,應由審判地法律援助機構指派或安排律師出庭辯護,並在開庭前3日將確定的承辦人名單回覆作出指定辯護的人民法院。

7、 對於違反條件規定或拒不履行援助義務的人員,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條予以處罰。

由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出,法律援助是不能收取任何費用的,這也就回答了“法律援助要收哪些費用”這個問題,若援助律師收取了費用,經公民舉報,律師個人是會受到懲罰的,自然在律師行業的口碑就會出現問題,所以律師需要有基本的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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