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哪些人可申清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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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申清法律援助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申請法律援助應帶哪些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户籍證明或暫住證;
(2)街道(鄉鎮)、勞動部門和有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
(3)申請援助事項的基本情況以及有關的案情材料;
(4)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立案通知書;
(5)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請人為未成年人或無行為能力人的,應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並提交代理權。
法律援助受援人的義務和責任
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並將決定書及具體承辦援助事項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通知受援人,由法律援助承辦人員與法律援助機構、受援人三方共同簽訂“法律援助協議”,明確規定各方的權利義務。
受援人的主要義務是:
(1)遵守法律規定,按法律援助協議的規定和法律援助承辦人員進行必要的合作。
(2)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取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
對以欺騙方式獲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撤銷其受援資格,並責令其支付已獲得服務的全部費用。
隨着社會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人法律意識開始增強,在別人侵犯個人合法利益的時候,都會想到法律來保護自己,但是大家都知道請律師是需要花錢的,但是個人確實沒有經濟能力支付,但是隻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是保障個人合法權益,那麼是可以獲得法律援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