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可以申請法律援助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當事人與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聯繫後,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再向法律援助機構如實提供:
1、身份證、户籍證明、暫住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或者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工作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農民工追索工資報酬、工傷賠償事項除外);
3、與申請法律援助有關的案件材料。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