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融資居間合同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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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人:
居間人:
見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根據《_____》規定,居間人受委託人的委託,雙方就融資、貸款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以委託人本單位實業等資產作抵押從銀行或社會融資、貸款,貸款人民幣金額共計五千萬元。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融資、貸款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融資、貸款成立的,委託人不向居間人支付費用。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融資、貸款不成立,居間人支出的居間費用由居間人自行負擔。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居間人、見證人各一份,本合同
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