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設備安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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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設備安裝合同

電梯設備安裝合同

甲方: (安裝委託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安裝承攬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鑑於:甲方向乙方購買了 12 台電梯設備,乙方具備電梯安裝、維修保養的相應資質,根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03年第373號令)關於電(扶)梯安裝、維修應由製造企業進行的規定,甲乙雙方商定由乙方負責安裝位於 的電梯,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並遵照執行。

1、安裝設備型號、數量及安裝費用: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規格 層站 台數 安裝單價 小計

1 模塊化電腦組合變頻變壓控制乘客電梯 xo-star(800/1.5) 11 12 3.38萬元 40.56萬元

合同總價 人民幣(大寫):肆拾萬伍千陸佰元整

2、安裝調試費以及支付:

2.1本合同安裝調試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肆拾萬伍千陸佰元 人民幣40.56萬元整)。

2.2 安裝調試費的支付:

2.2.1 甲方在雙方約定的安裝開工日期前7日,向乙方支付安裝費的50%(其中20%作為定金),計人民幣 20.28萬元(大寫:貳拾萬貳千捌佰 元整)。如設備已經到達工地,且工地具備安裝條件,乙方將在收到款後7天內進場安裝。

2.2.2 電梯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並通過安裝地電梯質檢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安裝費的 50 %,計人民幣20.28萬元(大寫: 貳拾萬貳千捌佰元整)。乙方收到合同規定的款項後,甲、乙雙方辦理電梯移交手續。

2.2.3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及時安裝,或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報驗或因甲方不具備驗收條件而導致電梯不能及時通過當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驗收的,則從設備提貨之日起三個月滿日視為政府驗收合格。

2.4 乙方應在收到安裝價款的同時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3、電梯設備的安裝施工期:

3.1 本安裝工程開工時間應滿足工程進度需要和甲方要求,安裝完成並通過驗收時間最遲不得超過 年 月 日。在電梯進場安裝前,乙方應經常到工地監察督促土建施工進度,如土建進度延期無法進場安裝、或甲方不能提供電梯試運行電源,則電梯安裝工期相應順延。

3.2 安裝開工日期最晚不得超過設備到貨後的 天,甲乙雙方初步擬定於 年 月 日開始施工安裝。

4、甲乙雙方責任義務

4.1、甲方責任:

4.1.1 提供符合安裝佈置技術要求和《一般建築用電梯設備安裝工程以外事項》要求的電梯井道及機房電源,並排除積水、污物,負責提供安裝起吊場所和吊裝點,如有差錯,應及時修正。

4.1.2安裝施工時,甲方把三相五線制電源接至電梯上機房,提供施工用水、用電,負責電梯安裝後的土建修補及填充工作。

4.1.3 協助提供在安裝作業附近有足夠面積的電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儲存間和倉庫。

4.1.4 協助處理電梯安裝單位與其它土建施工單位交叉作業。

4.1.5 配合乙方向當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分提出開工及驗收申請。

4.1.6 電梯產品未經驗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4.2、乙方責任:

4.2.1 本協議約定安裝時間前,負責派員前往安裝現場進行土建勘測,確認工地安裝條件,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和提出整改要求,與甲方約定具體開工日期,在設備到貨後,會同甲方代表、監理單位根據發運資料共同對設備包裝完整性及裝箱數量進行清點。

4.2.2 負責安裝、調試、運行直至通過設備安裝地電梯質檢部門驗收並取得準運證。

4.2.3電梯設備的拆箱清點、起吊和卸車(拆箱清點、起吊時甲方進行配合,費用由乙方自理)。

4.2.4 在安裝期間,負責保管設備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護及防盜,直至驗收合格移交甲方。

4.2.6 乙方提供腳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電梯安裝用木製架及安裝所需輔助材料設備等。

4.2.7 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費用、勞動保險和人身保險。

4.2.8 負責安裝質量的自檢驗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驗收並承擔驗收費用

4.2.9 負責由於安裝質量問題造成的二次檢驗的整改和驗收費用。

4.2.10 保證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處理。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1 安裝現場培訓甲方的系統管理操作及簡單維修人員不少於 2 名。可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實踐的技術培訓。使甲方人員達到能夠獨立進行管理、故障處理、日常測試維護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設備能夠正常、安全的運行。

培訓對象:電梯管理人員、維護人員;

培訓教材:土建佈置圖、使用維護説明書、電氣原理圖及其符號説明、電氣敷線圖、安裝調試説明書、部件安裝圖、維護保養安全技術等;

培訓內容:電梯的工作原理、基本機構和功能,電梯部件的分解和修理,整機的操作、保養、調整和故障判斷及排除,電梯日常管理和緊急情況處理;

培訓地點:在電梯安裝地點進行現場培訓。

5、安裝驗收:

5.1 電梯安裝、調試工作完成後,甲方應按乙方通知,派代表會同乙方提請設備安裝地質檢部門根據買賣合同書規定的條款、技術數據、施工圖紙以及《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規定的標準進行驗收。安裝是否合格以設備安裝地質檢部門的書面判定為準。

5.2 乙方應按設備安裝地質檢部門的有關規定,對安裝調試完畢的電梯設備申請驗收並承擔費用,甲方應積極配合。

5.3 電梯產品未經當地質檢部門驗收併發放準運證,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一起後果由甲方負責。

6、安裝質量的保證:

6.1 自電梯產品經當地質檢部門驗收合格併發放準運證,甲乙雙方辦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負責保證電梯設備12個月內在正常運行條件下的安裝質量(如該電梯所在物業未進行交鑰匙工作,則該電梯的維保期從物業進行交鑰匙之日起計算)。在此期間內,乙方應提供如下保修服務:

6.1.1 在保修期內,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的保修服務,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不包括照明燈具和油脂)。在保修期內,若設備重要部件發生更換或返修,更換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為重新安裝正常運行後的 12 個月。

6.1.2 無論保修期內外,設備送修時,乙方必須同時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使用,且臨時代用部件應與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 在保修期內,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的在線服務,提供服務的任何費用均有乙方承擔,乙方承諾在保修期間內產品出現故障後保證10分鐘內到現場維修,確保電梯正常使用。相關設備升級的同時,對本套設備相關接口同時(最多不超過一週)進行升級改造,由此引起的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6.2 保修期滿後,乙方承諾設備保養費用不超過 5000 元/台、年。(建議簽署小包協議,因為電梯運行5年內很少出現配件更換,可以節約業主開支)

6.3 在保修期內,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費用,乙方提供有償服務:

6.3.1 未經乙方或乙方委託的安裝公司安裝所致的故障;

6.3.2 未經乙方或乙方委託的維修公司維修所致的故障;

6.3.3 因認為使用不當而造成的損壞。

7、違約責任:

7.1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工,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安裝工程價款千分之 一 的違約金;延期超過 10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安裝工程價款 5 %的違約金。如延期完工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據實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7.2 若乙方完成的安裝工程無法通過驗收,乙方除應立即返工直至驗收合格外,還應承擔安裝工程價款 5 %的違約金,並據實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

7.3 乙方守約的情況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 一 的違約金。並據實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8、附加條款:

8.1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後,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須得到雙方的確認。

8.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合同的義務進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將本合同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

8.4合同爭議的解決:如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可向電梯安裝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用及勝訴方為此而支出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8.5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6 本合同正本一式 捌份,雙方各執 肆 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署日期:二oo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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