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裝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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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裝修合同

基礎裝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在工程施工中的權利和義務,搞好配合協作,保質、保量順利完成本項工程,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便共同遵守,嚴格執行。

一、 總則: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二、 工程造價

1、本工程商定的工程內容按所付預算書中的所列項目由乙方總承包、工程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2、本工程所付預算書雙方應作充分協商後確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則不再另行討論、變更。

3、甲方如需要在預算內容外增加工程內容,由乙方根據實際增加工程量,做出預算,雙方充分協商確定後,甲方應將追加預算金額在三日內全部支付給乙方,確認簽字後方可施工。

三、 工程期限

1、本工程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由乙方進施工現場後起算至 年 月 日全部竣工,總期 天。

2、施工中,如遇下了情況影響正常進行時,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不應追究乙方責任。

(1)施工期間因遇不可抗拒自然災害致使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設計或要求變更設計,增加工程施工內容,致使原施工進度無法如期實施者。

(3) 因停電、停水四小時以上,工期向後順延。

(4) 施工期間由天氣等原因,致使施工無法正常進行。

(5) 交叉施工中造成的誤工。(指乙方只承擔部分裝修項目時,與甲方自行安排的其他施工隊伍交叉施工)

四、 質量及竣工驗收

1、為保證施工期及工程質量,乙方派 工地代表看守工地。

2、裝飾工程屬工程類,甲方應允許乙方有一定誤差。

(1)如木工製作中由於材料存在着乾燥程度不夠的問題,施工中出現輕微變形現象,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責任。

(2)如牆、頂面塗料飾面中由於氣候條件及牆面本身問題等客觀原因,會使牆面出現少許裂縫,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責任,乙方負責維修。

(3)交叉施工中由對方造成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協商,所需費用由對方承擔。

(4)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產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有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提出驗收之日起三天內,若甲方不驗收,視同驗收。

五、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額的40%。工程木工完工後,甲方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額的35%。刷乳膠漆前交付總工程款20%。待完成工程驗收後三日內付清工程款的5%。

2、甲方不如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在商定付款日三日後停工。

六、 甲方責任:

1、本工程施工的用電、用水及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2、提供施工人員生活便利條件。

七、 工程維修:

本工程自竣後兩年內,如遇有因施工質量造成損壞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後十日內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如因甲方使用不當或意外事件如水淹造成的損壞,乙方亦負責維修,費用甲方承擔。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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