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住宅供用熱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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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住宅供用熱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

户主:_________

為維護供用熱雙方的合法權益,確保正常供用熱,根據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煙台市城市集中供熱管理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供熱時間

1、供熱起止時間為當年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熱時間實行(1)24小時;(2)17小時5:00-22:00。

二、供熱温度

2、供熱期間,在室外温度不低於-6℃時,乙方的卧室、起居室廳、餐廳温度不低於16℃,盥洗室、廁所、廚房温度不低於12℃;安裝熱計量裝置的,温度由乙方自行調節。

3、測量室內温度,應使用經計量檢定機構檢驗合格的檢測儀器,測温時間為7:00-10:00、15:00-21:00,測温位置為房間中央離地1.5米高度。

5、經測定乙方室內温度確不合格,甲方應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屬於甲方責任的,甲方應按本合同中的有關條款承擔違約責任;不屬甲方責任的,甲方應在向乙方講明原因的同時,積極採取措施使其達到規定的温度,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6、因乙方改變房屋結構或改動用熱設施等原因造成室內温度不合格的,責任自負。乙方除要恢復原供熱系統外,如給其他用户造成損失的還要承擔相關責任。

7、甲方進行測温或修理等工作時應填寫工作記錄單。記錄單一式兩聯,雙方簽字後各執一聯,乙方對測温、修理結果有異議時,可在記錄單上註明有關情況,不簽字又不註明有關情況的則視為温度或修理已達到標準。

8、乙方對甲方的測温結果有異議的,可申請供熱管理部門進行復測,也可以申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進行復測。申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進行復測的,其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三、設施維護管理

9、從熱源(廠、站)至居民用户的入户閥門井(含閥門井)為供熱設施,由甲方負責維護和保養;其餘為用熱設施。乙方應注意維護室內用熱設施,不隨意拆、改、增設室內用熱設施,不泄放供熱管網中的循環水,不改變熱用途和損壞供熱設施。

10、乙方用熱設施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用熱設施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報告後60分鐘內趕到現場進行修理。發生泄漏時,甲方在接到報告後30分鐘內採取措施,止住泄漏,因延誤時間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如果因熱水泄漏對用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應做好損失記錄,分析泄漏原因,分清雙方責任,並由雙方簽字認可。屬於甲方責任需向乙方賠償的,要在30日內做出賠償方案,經雙方認定後,5日內理賠完畢。

12、經供熱行業管理部門鑑定,乙方所在單元確需整體更換用熱設施時,乙方應予積極配合。超出保質年限的用熱設施更換費用,由甲方按物價管理部門核算標準向乙方收取。對不按單元進行整體更換的,甲方不予供熱。

13、供熱前室內管網試壓及清洗調試等工作,甲方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乙方,通知應置於單元樓入口處醒目位置。整個試壓及清洗調試工作須於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14、甲方維修服務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乙方住宅,對用熱設施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佩戴工作標誌,實行文明服務。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15、乙方私自改造、拆卸和損壞用熱設施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乙方私自增設用熱設施,改變原設計和改變熱用途(包括泄放供熱管網中的熱水),甲方將按實際發生情況由乙方負責全部整改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對情節嚴重的,將申請執法部門依法處理。

四、熱費收繳16、甲方按物價管理部門核准的價格收取熱費。

17、乙方應按時交納熱費,交費時間為當年10月31日前。安裝熱計量裝置的用户,暫按房屋收費面積預交熱費,採暖期結束後一個月內予以多退少補。

18、為確保乙方室温達到規定標準,對當年10月31日前交納熱費户數達不到單元户數70%的,甲方應於11月10日前通知乙方不予供熱;對已收取熱費的用户,退還所收熱費,同時按照同期銀行居民活期存款利率退還利息。11月11日以後單元交費率達到70%的,甲方應在5日內完成試壓、調試等工作,予以正常供熱,熱費按實際供暖時間收取。

19、乙方辦理停、用熱手續,應於當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向甲方提出,並按物價部門核定標準繳納拆裝費(已安裝分户控制系統的用户不需繳納);11月1日後辦理停、用熱手續的,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管網泄水、停止其他用户供熱等賠償責任。

20、乙方既不按時交納熱費,又不履行報停手續的,甲方有權停止供熱、拆片或申請人民法院追繳應收熱費。

21、因供熱設施故障造成停熱的,甲方應按供熱期內停熱的實際天數(累計停熱24小時為一天,累計不足一天部分不退費)退還乙方熱費,供暖期結束1個月內,乙方持個人承擔的熱費發票到甲方辦理退費;未經集中供熱主管部門批准,甲方擅自停熱,除要向乙方退還停熱期間熱費外,還要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停熱期間熱費的200%計算。

22、供熱收費面積不以住宅內各功能區是否安裝散熱器為計費依據,而是按照本合同中約定的是否達到相關室內温度為標準。廚房以房屋建設設計中標明具有廚房功能的房間為準,乙方自行將陽台改為廚房的,甲方不予認可。

23、甲、乙雙方對房屋收費面積有爭議時,可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測量,測量結果須由房產行政管理部門確認,測量費用由過錯方承擔;測量結果與原收費面積誤差不超過±1平方米,視原收費面積為合理面積,測量費用由委託方承擔。

五、附則

2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終止執行:

甲乙雙方供用熱關係發生變化並辦理了變更手續;集中供熱法規、政策等出現調整。

25、本合同中約定的熱費交納、退還和損失賠償等費用,甲、乙雙方如超過合同約定時限未予支付,每超過一日,須按應付款項數額的3‰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26、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供熱行政管理部門請求調解處理,也可(1)向煙台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7、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服務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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