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態旅遊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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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態旅遊協議書

森林生態旅遊協議書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旅遊興省”戰略和關於“把森林旅遊業真正發展成為森工經濟的支柱產業”的規劃,積極打造方正國有林區森林生態旅遊產業,拉動方正國有林區2 1世紀經濟社會發展,按照省政府黑政字[2001]7 9號文件“建設原始森林探險、冷水漂流、冰雪運動、狩獵觀鳥、療養休閒、避暑保健、森林小火車觀賞、民族風情等一批獨具特色的森林旅遊項目”的要求,從我局森林旅遊區位優勢、資源優勢、特色優勢出發,遵循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業運作規律,經林業局批准,把 項目租賃給 進行經營。 本着誠信合作,發展林區經濟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黑龍江省方正林業局(甲方)與 

(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經營項目名稱: 。

二、 經營單位: 

三、 經營使用年限:所使方正林業局經營地域權為 年( —— 年)。

四、經營目標:

1、森林生態旅遊項目,必須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按照行業標準合法經營,努力做到本行業中的精品,拉動一方經濟的發展。

2、必須要按時完成向林業局繳納的租賃承包費,並且完成逐年遞增的任務。

3、成為方正林業局森林生態旅遊線上主要景點和全局森林生態旅遊的骨幹企業。

4、有效拉動相關產業,開闢就業崗位,安置下崗職工和林區勞力就業。

5、塑造企業形象,打造旅遊名牌,成為黑龍江東部旅遊線“哈爾濱——二龍山——方正——佳木斯——鶴北”支線的黃金旅遊點。

6、成為生態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同步增長的現代森林旅遊企業。

五、雙方責任、權力劃分:

(一)甲方:

1、責任:(1)大力支持乙方完成經營目標;(2)協助乙方爭取國家產業的政策支持;(3)協助乙方辦理佔地、 經營等文件,協助完成籌建工作;(4)協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審批。主房舍周邊 用地(耕地和荒地,交由乙方有償使用,保證乙方繼續開發和擴大經營項目;(5)向乙方有償提供漂流專線。

從 到 

的使用。6)在主項目建設期間和新增項目開發期間優惠價格向乙方出售木材、沙石等建築材料;(7)提供其它扶持本產業發展的優惠條件。

2、權力:(1)按照國家林業法規和政策,對乙方經營區的資源、林政、防火和社區,行使管理權;(2)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租賃經營期間收取資源補償費和生態保護費。(3)有權向乙方推薦優秀下崗職工和林業勞力就業。(4)有權對違法經營進行監督或查處。

(二)乙方: 企業或公司。

1、 責任:(1)按時完成並向林業局繳納租賃承包費 

萬元,並且完成向林業局繳納的逐年以 %遞增的租賃承包費任務。(2)開發與經營保證

基本維護生態原貌;(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擴大經營區域;(4)經營效益較好時向林區社會無償捐助教育、衞生及其它公益事業;(5)接納甲方推薦的優秀員工就業;(6)努力盡到企業應盡的生態、社會責任;(7)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轉嫁經營風險。

2、權力:(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2)有權拒絕甲方(及其附屬部門、單位的不合理攤派和不合收費);(3)有權辭退甲方推薦的不稱職員工。

六、本協議書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七、本協議書末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 (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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