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諮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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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諮詢合同-最新心理諮詢合同

心理諮詢合同

甲方:

乙方(來訪者姓名):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心理諮詢師職業標準》以及服務行業的通用法規規定,甲方與乙方本着平等自 願協商一致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有償提供心理諮詢進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關於保密原則:

1、 甲方嚴 格遵守心理諮詢行業的保密原則,未經 乙方

允許,不得泄露乙方的 個人資料或諮詢內容。如確因學術交流或其他因素需要報告該案例,則需隱去來訪者的個人信息。未經乙方同意,發生乙方資料外泄情況,導致不良後果由甲方負責。

2、經過甲方觀察,認為乙方有可能出現行為失控,並危及自身或其他人的

人身安全 的時候,保密原則除外。甲方有權利通知乙方親屬或終止諮詢。

二、關於諮詢費用約定

1、甲方按照明示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收取一定的諮詢費作為諮詢報酬。本諮詢師收費標準為人民幣: 元/小時 ( 其中諮詢時間 45 分鐘 ,諮詢後資料紀錄整理 15 分鐘),根據諮詢需要和雙方臨時約定,超出或少於1小時時間按照此標準計算。

乙方須 提前預交一個時間段的 諮詢費用。

2、現經雙方協定,第一個諮詢週期的諮詢次數為: 次,

諮詢費用合計為: 次× 元= 元(大寫: 千 百 十圓)。

3、諮詢終止時,如果乙方預約交費剩有餘額,乙方領回剩餘諮詢費。超過 2個 月 未領回 ,按照放棄領回處理。

三、關於諮詢時間約定:

1、 諮 詢時間 初步約定, 從 __ _ 年 _ _ 月 _ _ 日到 _ _ 年 _ _ 月 _ 日,每週 次。

2、 心理諮詢服務開始後, 雙方在每次諮詢後約定下次諮詢的時間,雙方均 須遵守 時間 約定。

3、雙方因故更改諮詢時間需提前 1- 2天通知對方。

四:關於諮詢終止:

1、達成諮詢目標後,終止諮詢。

2、乙方不滿意諮詢師的諮詢方法或其他原因,提出終止諮詢。

3、諮詢師因為來訪者不配合諮詢師正常諮詢或者不認真完成作業終止諮詢。 4、諮詢師認為沒有能力幫助來訪者,徵得來訪者同意,提出轉介其他諮詢師。 五 、 關於諮詢過程約定:

1、乙方在諮詢時,有義務提供諮詢師因諮詢需要的真實個人資料,以保證更好的諮詢效果。

3、有些不屬於心理諮詢範圍的神經症或者精神分裂患者,為配合其他精神科的藥物治療,在其本人有能力可以接受心理諮詢的情況下,如果家屬或者本人希望進行心理諮詢的,諮詢師本人也願意為其諮詢的,可以進行心理諮詢。醫囑需要家屬全程陪同的,家屬必須認真陪同,防止出現意外事故。

4 、在每次諮詢結束後,諮詢師根據需要,與來訪者協商後為來訪者佈置家庭作業,來訪者需要認真完成。

六、關於諮詢後約定:

1、 甲方在諮詢後可以繼續回訪,促進諮詢效果鞏固;如果乙方不同意回訪請説明 。

2、 乙方如果願意可自動成為甲方會員,優先享受甲方主辦的各種免費沙龍、工作坊和講座。

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未盡事宜 , 雙方協商 後 補充 如下:

心理諮詢師:

來訪者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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