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協議書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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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協議書如何寫

合夥聯營是一種聯營組織,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它的民事主體仍然是參加聯營的各成員。因而,對聯合體的債務,由聯營各方承擔無限責任或連帶責任。根據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共同經營、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協議的約定負連帶責任的,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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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人撤資協議書可以按照範本寫嗎




    可以按照範本寫,但要有自己的實際情況。合夥人可以設立合夥企業,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如果合夥人想要退夥的,經法定退夥事由出現或者全體退夥人同意, 可以退夥。中途撤資,按照合夥協議規定的退夥條款處理。如果合夥協議約定不明確或者沒有約定,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能退夥。非要強行退夥不可的,撤資的合夥人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其他合夥人的一切損失(含已經投資的損失和預期的收益)。對於中途撤資的,是不能要求分紅的,可以要求企業退還自己的財產份額。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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