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分配協議經典樣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股權分配協議經典樣書

股權分配協議經典樣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投資合作經營東xxxxx網站自營廣告公司達成如下投資合作協議:_______________

一、投資合作背景

1.1、廣告公司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實收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二、合作與投資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

2.2、投資及比例

2.2.1 三方各自投資額及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姓名投資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投資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丙方:_______________姓名投資________元人民幣,佔總投資比例

2.2.2三方應於****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投資款繳納於深圳市某某公司,由深圳市某某公司分別向三方出具財務收據。

三、收益分配

3.1 利潤分配比例

3.1.1 三方經營________________公司期間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實際投資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 利潤分配計算及時間

依照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規定提取相應的發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後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

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時,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負債支付完畢之後再分配收益。

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潤並予以分配。

3.2 前期負債的項目

三方均明白和認可,深圳市某某公司前期債務是指如下之債務:_______________

3.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2甲方為取得深圳市某某公司的實際經營權和控制權而需向其他股東支付的股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3.2.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前期負債的償還

3.3.1 上述3.2.2條約定支付給其他股東的費用償還,以甲方和其他股東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所約定的方式支付。該《股權轉讓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附件,且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該《股權轉讓協議》;

3.3.2 乙丙兩方均予以認可,以支付給其他股東的同樣方式支付上述3.2.3條中約定支付給甲方的費用。

四、轉讓投資或股權份額

4.1不論三方是否作為股東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三方均不得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4.2 本協議生效之後,一方要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書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優先認購權。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也不認購所轉讓的投資或股權份額時,轉讓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轉讓投資或轉讓股權份額。

五、股權變更登記

5.1 當本協議3.2條項目費用支付完畢之後,依照附件《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為股東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5.2 股權變更之後三方的持股比例與三方的出資比例一致。

六、合作經營管理

6.1 合作經營期間,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6.2 合作經營期間的公司管理、業務拓展、財務管理、人力資源配備及薪資等事項及其它重大問題由三方共同決定。具體管理辦法另行商討規定。

6.2.1

6.2.2

9.2.3

七、未盡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共同協商,並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準。在參照適用公司章程的規定時,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的權利和承擔關於股東的義務

民辦學校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 學校

第三條 學校性質:_______________自願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 辦學宗旨:_______________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第五條 學校自願接受 教育局、 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學校地址:_______________ 。

第二章 辦學機構

第七條 辦學規模:_______________學校佔地面積 m2;建築面積 m2。

第八條 辦學層次:_______________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_______________招生對象為小學適齡兒童和初中學生,小學生的學習期限為六年,初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為三年。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條 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董事會成員 人:_______________由 組成,其中 均從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條 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 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選舉,全體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通過。

第十四條 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後可連任。

第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 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 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 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准年度工作計劃;

(四) 籌集辦學經費,審核預算、結算;

(五) 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 決定學校分立、合併、終止。

第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 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

(二)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成人員提議時。

第十七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 ;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

第十八條 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權利:_______________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 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 代表學校簽署有關文件;

(四) 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條 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後決定。但討論以下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審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併、終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一條 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並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併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託書必須指明授權範圍。

第二十二條 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對所議事項作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須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董事對董事會議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會議記錄由董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校長一名,校長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條 校長對董事會負責,並行使以下職權:_______________

(一)執行學校董事會的決定;

(二)實施發展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算和學校規章制度;

(三) 聘任和解聘學校工作人員,實施獎懲;

(四) 組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活動,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五) 負責學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條 校長在行使職權時,不得變更董事會的決議和超越授權範圍。

第四章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條 為學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_______________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處罰。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學校資產與財務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校資產來源:_______________舉辦者出資。學校出資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

1、 出資人民幣 ________元,以 形式出資;2、 出資人民幣 ________元,以 形式出資;3、 出資人民幣 ________元,以 形式出資;以上資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條 學校的辦學資金主要用於學校的校園校舍建設、教育教學設備購置,教職員工工資、福利、繳納社會保險費,教師培訓,教育教研活動,招生宣傳,備用流動資金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學校的資產。

第三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各項費用,收取的費用用於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

第三十二條 學校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人員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學校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並依法執行國家税收政策;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將財務會計報告交審批機關備案。

第三十四條 學校的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財税部門的監督,接受法定審計機構的年度審計。

第六章 辦學結餘及分配

第三十五條 學校有辦學結餘的情況下,出資人要求取得合理回報。

第三十六條 辦學結餘是指學校扣除辦學成本等形式的年度淨收益,扣除社會捐助、國家資助的資產,並依法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比例預留髮展資金以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其他必須費用後的餘額。

第三十七條 取得合理回報的時間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

第三十八條 學校提取的發展基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條 出資人取得合理回報的比例由董事會依法決定,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方可通過。在確定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作出之日15日內,將該決定和向社會公佈的與其辦學水平、教育質量有關的資料、財務狀況報審批機關備案。

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資產處理

第四

十條 學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終止,或者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舉辦者提出終止提議,經辦學董事會同意並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第四十一條 在終止前,須在審批機關及其他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小組,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學校處理所有善後事宜後,向審批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審批機關同意後,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

第四十三條 學校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低債無法繼續辦學的,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清算。

第四十四條 學校終止後,學校的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

(一) 退還學生的學費、雜費和其他費用;

(二) 發放教職工的工資及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用;

(三) 償還其他債務。

學校清償上述債務後的剩餘,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章程的修改,須經董事會表決通過。修改後章程,經審批機關同意於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福民學校董事會。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審批、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學校董事會成員簽名:______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