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科學技術轉讓合同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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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科學技術轉讓合同樣式

標準科學技術轉讓合同樣式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對甲方擁有的的生產技術,達成如下轉讓協議:  一、甲方擁有的.生產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技術培訓章程》中的玻鎂材料製品生產技術,乙方同意該生產技術作價人民幣2.8萬元( 貳萬捌仟 元整)。  二、本合同雙方簽章後,乙方應該在三個工作日內交付全部轉讓費。  三、甲方應在乙方交付轉讓費三個工作日內  1、將技術培訓章程中提到的 第一項、 第二項生產技術資料,完整準確全面地移交給乙方,若有不理解內容,甲方提供承諾指導,直到指導清楚為止。但乙方只能授權一名人員與甲方指定技術人員代表單線聯繫,不能模糊的授權多名人員與甲方技術代表聯繫,以免造成不必要重複講解。  2、技術培訓章程中 第三項,由甲方指定技術員與乙方指定技術員建立長期通話、互訪機制。 第四項,由甲方以電子版形式或快點形式,長期不間斷為乙方傳送資料。  三、本合同生效後,《技術培訓章程》的生產技術和資料歸乙方所有,但乙方不得將該生產技術以任何形式轉讓給 第三方或作價入股,建立新的生產線。  四、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五、本合同附件《技術培訓章程》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開户行: 聯繫人: 賬號: 電話: 聯繫人: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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