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簡單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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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1

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簡單8篇)

正文:涉外勞務協議涉外勞務協議此僱用協議由____(以下簡稱僱主)和____(以下簡稱僱員)締結。根據本協議,僱主將聘用僱員且僱員同意受聘於僱主就以下所規定的工作提供服務和履行義務。A.義務和責任:協議雙方同意僱員將受聘從事____工作,並履行以下職責。B.期限: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C.工作日和工時:僱員每週工作從星期____至星期____,每天從____點至____點,一週共____小時。D.報酬:僱主同意就僱員的服務提供以下報酬:1.每(小時)____美元;2.每加班(小時)____美元,每兩週結算一次,支票支付。3.其他報酬(紅利、佣金等),數額及計算辦法如下:E.扣除款:每次發薪時,除從僱員報酬中扣出應繳之(____)税收和社會保險費外,僱主不得剋扣僱員所得,本條例另有規定以及經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同意的除外。其他扣除項目為(寫出扣款目的和數目):F.主要工作地:僱員主要工作地為____。但根據僱主業務性質所需,在不違犯勞工政策和規定情況下,僱主也可要求僱員在____地以內其他選區履行職責。G.差旅費:在本協議到期或中止(不論中止原因如何)時,僱主將負責僱員返回僱傭地的機票費用。H.保險和醫療費:僱主應負責僱員的醫療保險或負擔僱員的全部醫療費用,包括____地以外的轉診和轉院費,如僱員因故死亡,僱主應承擔屍體保存及運回原地的費用。I.最近的血親的通知:僱員在出現重病或死亡情況,僱主應立即通知其最近的血親,僱員最近的血親的姓名和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J.食宿及其他:僱主必須保證提供以下方便:1.(作記號以選擇或不選擇此項)僱主提供住宿,每月收費____美元。(同上)僱主免費提供住宿。(同上)僱員自備住宿(附聲明和房租協議)2.每日____餐,每月收費____元。3.(同上)僱員自理伙食。4.(同上)上下班在僱主指定地下車,免收車費。5.(同上)津貼:6.(同上)其他:K.其他規定:下列附加規定適用於本協議:(制定或附加工作和膳宿規則,以及僱員行為規範。附加規定的每一頁都必須經僱主和僱員簽字。)L.終止協議:本協議可根據下列規定終止:1.無故: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或2.因故:在工長或其代理人力圖調解爭議失敗後,由一方當事人提前____天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當事人。(A)因故解除協議時,僱主應支付僱員協議解除生效前的薪金,併為僱員購買他(她)返回僱傭地的單程機票。(B)下列任何一條均構成協議終止理由:A.僱員____次無故曠工和(或)____次無故上班遲到;B.僱員行為疏忽魯莽,或不完成任務;C.在____地犯下重罪或兩項或兩項以上輕罪;D僱員放棄工作職責;E.不稱職或在資格、技術、身體和精神方面與所填報情況不符,無法履行僱傭規定的職責;F.在物質或其他方面受到特別虐待;G.無故拖延支付僱員的工資;H.違犯本協議任何一項規定;I.其他規定:M.爭議的解決:怨情和調解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所有怨情與爭議均應按以下程序解決:1.僱員須就僱用而產生的一切怨情或爭議向其管理員報告,如管理員不在,可直接報告僱主;2.如管理員不能立即解決問題,管理員應將怨情或爭議寫成書面材料,同時寫明被觸犯的協議段落,法律或規章制度。管理人員應在五天內解決怨情或爭議,或寫出其認為沒有違犯規則的理由。3.如上述第一、二步驟不能解決怨情或爭議,僱員可上書工長或工長代理人。在怨情或爭議解決期間,僱主和僱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經工長、工長代理人或政府特派調查員暫時准予的除外。N.匯款及其他義務:僱員必須按原籍國政府的規定向其家人匯款和繳納所有税收。O.不可分割協定:上述條款規定構成本協議雙方當事人之間唯一的,不可分割的協定,該協定將取代任何其他書面、口頭和其他形式的協定。協議雙方特此簽名。僱主:____________僱員:____________涉外勞務協議涉外勞務協議

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2

甲方(輸出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職業介紹許可證(勞務派遣專營)號: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務合作協議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輸送本單位職工(以下簡稱勞務人員)赴乙方從事勞務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勞務合作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及人數

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勞務人員總數 名。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一、乙方必須根據甲乙雙方商定的工作崗位安排勞務人員工作。

二、乙方必須為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按規定向勞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三條工作時間

乙方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乙方確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長勞務人員工作時間,應遵守國家有關工作時間規定並支付勞務人員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調休。

第四條勞務報酬

一、乙方根據同工同酬原則和勞務人員實際崗位合理確定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包括工資、崗位津貼、各類補貼、獎金等)。

二、乙方須於每月 日將前一個月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發放清冊交甲方,並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支票或現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由甲方負責發放。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應協助甲方按規定做好為勞務人員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手續辦理。

二、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患職業病或非因工負傷及患病所應享受的待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執行。勞務人員如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申報工作。乙雙方就勞務人員工傷事故補償辦法約定如下:

三、乙方應執行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和有關假期待遇。

第六條解除或不得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規定

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勞務協議期限內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並退回甲方處理:

1、嚴重違反乙方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而乙方又無法安排勞務人員工作的;

5、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乙方按本條第4、5、6項解除與勞務人員勞務關係的,必須提前 日(不少於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不得與勞務人員解除勞務關係:

l、勞務合作協議期限未滿;

2、勞務人員在勞務輸出期間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第六條第一項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務人員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l、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乙方採取搜身、體罰、侮辱等方式,嚴重侵犯勞動者人格尊嚴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書面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七條管理費及費用承擔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資總額 %的標準收取管理費,由乙方在支付勞務人員報酬時一起支付給甲方。

二、按照國家規定應由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經濟補償等有關費用,除甲、乙雙方有約定的以外,其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支付給甲方勞務人員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按照規定出具經地方税務局監製的勞務費專用發票。

第八條違反協議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需承擔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雙方約定如下: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事項

一、本協議條款如與《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為準。

二、本協議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的內容,但變更內容不得侵害勞務人員的利益。

三、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按下列第 項選擇。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訴。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3

甲方(用人單位):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户籍地址:

電話:

由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用乙方為 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期限 年,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協議。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該崗位職責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的特別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 天,每天工作 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的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繳納和保管。

第九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 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後的 %~ %或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 。

甲方有以下情況時,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協議”。

附件二:“崗位職責書”。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本協議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2.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4.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

5.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6.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 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當事人可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後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同意續廷的,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崗位及要求

乙方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的教育和培訓。

3、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安全、技能培訓條件。

4、根據有關規定,制訂企業管理規則,並以此作為對乙方考核的依據。

5、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按照乙方的貢獻大小,勞動態度、技能確定乙方工資報酬。

6、甲方負責乙方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費用,在用工期間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應根據事故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7、根據國家和本企業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8、合同期內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9、乙方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務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2)乙方嚴重違反有關生產、安全、治安等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0、乙方解除勞務合同,需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約。

11、徵得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利用工作時間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的權利。

12、乙方享有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13、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維護企業利益,努力完成工作任務,遵守廠規廠紀以及甲方制定的《員工守則》、《十不準》、《考勤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第五條 、勞務報酬

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乙方在勞務合同期內單方面解除勞務合同,直接影響甲方整體工程業績,甲方可按實際損失情況核算乙方績效工資。乙方同意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及加班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六條 、社會保險

14、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_萬的意外傷殘保險,並提供給乙方一份複印件。

15、在試用期間終止勞務合同的,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不予扣除。

16、結束試用期至勞務合同結束期間,不論甲方還是乙方原因,中途終止勞務合同的,則按照實際工作月份/12個月×保險費扣除相關費用。

17、出現意外傷殘事故的,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賠付相關費用。若乙方不服的,可到____________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訴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8、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執行,一方違約承擔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

19、經雙方協商同意、辦理相關手續後,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或變更合同條款。

第八條 、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或爭議發生之日30天內申請勞動仲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其他約定

20、在勞務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勞務合同後,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工作祕密,因泄露工作祕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

2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5

甲方(派遣單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用工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派遣員工係指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派往乙方工作的人員。

第二條 派遣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用工關係。

第三條 《勞動合同》係指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與派遣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其附件。

第四條 派遣期即用工期,係指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派遣人員到乙方工作的年限。

第五條 派遣費係指甲方將人員派往乙方工作而向乙方收取的費用。根據本協議附件一、附件二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派遣費包括以下一項或多項內容:

(一)派遣員工的工資;

(二)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費;

(三)派遣員工的住房公積金費用;

(四)派遣員工的補充醫療保險;

(五)派遣員工的商業保險;

(六)派遣員工的福利費;

(七)管理服務費: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等費用。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六條 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並如實介紹乙方情況以及其派遣員工本協議中與其有關的內容。

第七條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甲方應與乙方所需勞務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照《勞動合同》履行用人單位的義務。

第八條 甲方負責定期對派遣員工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派遣員工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派遣員工的思想工作。

第九條 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後,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為派遣員工提供以下一項或多項服務:

(一)按時、足額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派遣員工個人應承擔税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按時、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派遣員工個人應承擔税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為派遣員工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證件辦理等服務;

(四)為派遣員工組織文化、體育和娛樂活動。

第十條 乙方要求甲方為乙方提供法律諮詢和代理服務的,服務涉及的相關費用另行協商支付。

第十一條 甲方應聽取乙方和派遣員工對甲方工作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派遣工作。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十三條 派遣員工在勞動關係、用工關係範圍內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可依據本合同要求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規定為派遣員工辦理並徵繳社會保險、法定福利及法定徵繳費用,以上費用的徵繳比例和繳費基數均以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訂後 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並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十六條甲方負責派遣員工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派遣員工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範、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佈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第十七條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包括工資、社會保險、工作時間等),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對於在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工作的派遣員工,乙方應依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提供職業危害防護,並安排每年對其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二)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前必須明確告知其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三)依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本協議、《勞動合同》及乙方的相關規定,承擔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動報酬,包括工資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派遣員工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為連續工作的派遣員工,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不得將派遣員工再派遣到其他單位;

(七)對派遣員工實行同工同酬。若乙方無同類崗位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八)派遣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乙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約定的試用期滿後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工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 乙方應健全符合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按照本協議約定內容和條件,乙方應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費和其它費用。

第二十一條 對決定用工的派遣員工,乙方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期限依法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派遣期內。

對同一派遣員工,乙方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甲方派遣員工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派遣員工加班。遇特殊情況需要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乙方須依法予以倒休或支付加班費。

第二十三條 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假,由乙方依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給予安排。

第二十四條派遣員工的婚喪假及婚喪假期間的待遇、派遣員工本人的喪葬待遇,由乙方依據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予以提供。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執行女性派遣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的政策。

第二十六條 對於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派遣員工,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給予派遣員工醫療期、並支付醫療期待遇。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得歧視派遣員工,不得扣押派遣員工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派遣員工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派遣員工收取財物。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權按照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製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書面通知派遣員工和甲方後,可以隨時退回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乙方的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符合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是公開的)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派遣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乙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派遣員工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其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對其用工,導致甲方與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35天(如遇法定節假日,乙方應在法定節假日開始前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派遣員工本人和甲方,或者額外支付派遣員工1個月工資後,退回派遣員工,但乙方應依法向甲方支付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由甲方按時足額向派遣員工支付:

(一)派遣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但乙方對因此而退回的派遣員工除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按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另行支付醫療補助費);

(二)派遣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乙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三十一條 派遣期滿,乙方終止用工向甲方退回派遣員工,應提前5天(如遇法定節假日,乙方應在法定節假日開始前提前3日)書面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

第三十二條 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中涉及該派遣員工的內容終止執行,乙方可不支付該派遣員工的經濟補償:

(一)派遣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派遣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本條第二項涉及工傷死亡或乙方責任的,乙方應依法律法規等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 派遣期內,除雙方協商一致、或因乙方工作變動導致需要減少派遣員工數目的,以及本協議約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退回派遣員工的情形,乙方不得退回。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三條的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但應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送甲方備案。

第三十五條 乙方可依法與派遣員工就專項培訓、保密等事宜訂立協議。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通過訂立協議等方式與派遣員工就工作交接進行約定。

第三十七條 乙方搬遷辦公地址時須提前4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雙方業務聯繫。甲方亦同。

第三十八條 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若甲方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退回派遣員工,而無需向甲方或派遣員工承擔任何賠償/補償責任。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所涉及的派遣員工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地、月工資金額、工資支付方式、派遣時間、派遣期限,以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費、付費方式等在本協議附件一中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應於每月月底前向乙方出具本月費用支付確認單,雙方確認無誤後,甲方於每月5日前依據確認單上的金額出具相應金額的合法發票,乙方於收到發票後5日內甲方支付上個月派遣費。如果由於甲方未及時開具發票而導致乙方延期付款的,乙方不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一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費中涉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費用,應隨着國家主管部門頒佈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繳費基數及比例的調整而做相應調整。

第四十二條 派遣員工工資由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派遣費後,應於當月10日前按時、足額支付派遣員工上月工資,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及依法代扣代繳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中個人繳納部分。

第四十三條 派遣員工加班、加點費用按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計算。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本協議約定由甲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乙方未按時足額支付甲方派遣費,造成甲方無法按時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辦理社會保險、公積金的,給甲方及派遣員工造成損害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乙方按時足額支付甲方派遣費,甲方未按時足額支付派遣員工工資、辦理社保的,給乙方及派遣員工造成損害的,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遣員工可以提出辭職:

(一)未按照本協議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由甲方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派遣費,致使甲方無法及時足額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

(三)未按照約定支付派遣費,致使甲方無法為派遣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乙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員工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派遣員工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員工工作的,或者乙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員工人身安全的,派遣員工可以立即辭職,不需事先告知乙方。

第四十七條 乙方拖欠派遣費、拖欠派遣員工工資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撤回派遣員工,乙方由此給甲方及派遣員工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仍有義務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的費用。

第四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未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未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派遣員工支付工資、辦理社保、提供相應服務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由此給乙方及派遣員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乙方已支付給甲方服務費的20%作為違約金。

第四十九條 甲方或乙方違法約定試用期,且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責任方以派遣員工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派遣員工支付違約金。

第五十條 本協議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中涉及的內容,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和證據。乙方提供資料和證據不符合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一條 派遣員工向乙方提出辭職,乙方接到通知後不及時通知甲方的,甲方按照收到乙方書面形式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派遣員工向甲方提出辭職,甲方接到通知後未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的,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爭議與仲裁

第五十二條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三條 甲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章 其 它

第五十四條 派遣員工辭職應向甲、乙雙方書面提出。若只向甲方或乙方書面提出,則甲方或乙方應自接到該書面辭職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依法為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等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等規定辦理,法律法規等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用協議附件另行約定。

第五十六條 與本協議相關內容的變更,應採用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約定。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五十七條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的印章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派遣員工的派遣期限中最遲到期的派遣期滿終止,但每個派遣員工的派遣期限,以附件一中約定的派遣期限為準。

第五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五十九條 雙方約定,增加以下的內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

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合作,促進技工學校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安排乙方學生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甲方協助乙方安排學生就業。

二、安置就業人數根據用人單位意向及乙方提供學員具體情況由雙方商定。

三、乙方同意付給甲方就業安置服務費:男生______元/人,女生______元/人,按實際進廠人數計算,在乙方學生被用人單位錄用當日一次性付給甲方。

四、甲乙雙方責任1.甲方責任:

①為乙方介紹合法的用人單位;

②為乙方提供真實可靠的用工信息;

③協助乙方辦理學員到達用人單位所在地進廠之前的生活事宜,費用由乙方承擔;

④保證符合條件的學員及時妥善安置進廠,不服從安置的除外;

⑤積極配合乙方做好錄用學員進廠後的跟蹤服務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7

甲方(用工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

鑑甲乙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以下簡稱“原合同”)中約定由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事宜,因原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原則有繼續合作意願,故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原合同有效期延長事宜約定如下:

一、在本續簽協議有效期間內,雙方各項權利義務關係均適用

原合同。

二、本續簽協議有效期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乙雙方可本協議到期日前協商再次續簽有關事宜。

三、本協議只涉及對原合同有效期限的變更,原合同所涉及的費用、服務內容及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等其它合同內容均不發生變化。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繫人:聯繫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協議合同版本樣本8

勞務服務協議範本甲方(僱主):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

註冊號: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乙方(僱員):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鑑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__________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年,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本協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日生效。

第二條、勞務內容、要求

1、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崗位擔任________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_______

(1)標準工作時間:______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______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______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的標準、方式、時間

1、勞務費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

2、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每月____號,甲方轉賬到乙方銀行賬號(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

3、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五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第六條、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_______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2、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附則

1、勞務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_____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簽章):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簽章):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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