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加工合同協議推薦(範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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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加工合同協議推薦1

代加工合同協議推薦(範本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條、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產品。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

8、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____________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_______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________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________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______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______%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代加工合同協議推薦2

委託方(以下稱“委託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銀行户頭號碼:______________增值税號碼: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銀行户頭號碼:______________

委託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1)委託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加工方________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託方加工______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託方為___________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第一、每月訂單

1、委託方必須提前_____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_______________內以傳真書面向委託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後,委託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4、委託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於_____天(含週六及週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託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加工費

7、含增值税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8、委託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代加工合同協議推薦3

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 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開户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標的及訂單

1 標的

(1)甲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託乙方加工豆製品_產品,有關產品標的及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乙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甲方加工豆製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甲方為豆製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

2 訂單

(1) 甲方必須提前 ___ 天以傳真方式給乙方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 乙方在收悉訂單後,必須在______天內以傳真書面向甲方確認訂單。

(3) 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乙方確定接納後,甲方不能中止訂單而乙方必須履行訂單。

(4) 生產所需原材料和產品包裝有乙方在加工地統一採購.乙方必須確保原材料的質量安全以及完成原材料產品包裝生產排備.

(5)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所購原材料以及包裝的一切信息,以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加工費

(6) 加工費(包括乙方提供之原材料及包裝)為人民幣__________ 。於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可以在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7) 甲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乙方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二 質量及安全標準

1法律法規

乙方在為甲方生產加工過程中的所有工序,全系產品的原材料和包裝,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佈實施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使用標準等)進行生產,包裝.

2技術及工藝標準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乙方提供(見附件一),乙方須嚴格按照____工藝進行加工。乙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乙方必須按照上述要求加工並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

3成品驗收

在乙方為甲方完成每次訂單需交貨時,由甲方委派全權代表進行驗收,驗收該批次產品在產品質量,數量以及外包裝均符合標準,甲方確認後,乙方方可向甲方交貨.

三 費用

1、加工費,在甲方每次下訂單乙方確認訂單後,甲方向乙方先行預付該次訂單總加工費的____%,該次總加工費餘下的____%在產品生產完成 ____日後且甲方對該批次產品驗收合格後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賬户。

2、乙方必須在甲方付款之前_____個工作日內向加工方開具發票。

四 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務指標,乙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採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乙方將負全部責任。

2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所購原材料以及包裝的一切信息,以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4、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乙方為甲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5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後,甲方必須於協議終止後____個工作日之內提走所有屬於甲方之剩餘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乙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五 其他

1 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 ____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以補充協議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3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 本協議在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 ____月__日________年 ___月___ 日

代加工合同協議推薦4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________%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代加工合同協議推薦5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______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產品。

5.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祕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6.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7.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8.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9.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10.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祕密。

11.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12.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____________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____________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______%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______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______%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代加工合同協議推薦6

甲方:______乙方:_____

第一條協議項目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合作伙伴,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合作伙伴"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簡稱客户)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項目依據《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作為本協議之,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

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項目、對免費項目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户簽定合同,並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協議終止時,如果甲方實際發生業務的金額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預付款,則乙方如數退還甲方賬户:______中的餘額;如果甲方預付款還沒有使用完,則乙方扣除包含實際發生業務金額在內的最低資金限額款項後(實際業務金額將重新以直接客户價格計算並扣款),剩餘部分退還甲方。

3-1-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

甲方自行與客户約定的服務價格。

3-1-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户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授權____合作伙伴"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互動空間"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繫,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互動空間"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與乙方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 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羣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授權代理,則不得以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3-1-13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用户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鑑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户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户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申請及必需文件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持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户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甲方與其客户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户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户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户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和《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___天發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乙方代理項目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本協議關 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3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户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其它的目的和事項。

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

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互聯網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繫,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繫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繫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代加工合同協議推薦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區域內銷售甲方供應的產品,乙方不能超區域經營。乙方超區域經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二、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銷售,獨立承擔責任。

三、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給乙方供應貨物。

四、代銷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義務:

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數量、質量、品種交付貨物,由甲方送貨上門,運費由乙方承擔;

2、接受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未能銷售的存貨,以及因質量問題第三人退給乙方的退貨,無理拒收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及多支出的費用。

乙方的義務:

1、妥善保管代銷貨物,因過錯造成毀損滅失的應予賠償;

2、以適當方式銷售代銷的貨物,因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遲延銷售或不能銷售的,應負賠償責任;

3、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價格和期限給付已銷售部分的貨款;

4、在約定期限內未能銷售完貨物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時處理,以免延期造成損失。

五、付款方式: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時供貨或貨物質量不合格應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拖欠實銷貨款不按期清償,應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若欠總貨款超過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雙方發生爭議解決辦法:

雙方發生爭議後,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時開始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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