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買賣合同模板(常用16篇)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1
立契約書人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x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須在xxx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 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xx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2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 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 ,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淨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__________(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複印)。
2.交船時,賣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買方:
授權書;
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税),賣方應在交船後______日內辦妥船舶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記。
3.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
營業執照複印件;
授權書;
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
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六、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七、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雙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
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指派。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二十一、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4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
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_(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複印)。
2.交船時,賣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買方:
授權書;
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税),賣方應在交船後_________日內辦妥船舶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記。
3.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
營業執照複印件;
授權書;
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
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六、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七、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雙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
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指派。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二十一、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_________賣方(簽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5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的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標的物名稱
停泊在______________港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號雙體鋼質客輪,該船現有設施有:
A.動力系統;B.通訊系統;C.中央空調主機;D.救生設備;E.所有隨船原圖紙。
第二條 轉讓價格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 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作為本合同定金。餘款_________萬元乙方用銀行承兑匯票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前期準備
4.1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交由乙方管理,管理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包括水電費、碼頭費、人工費等。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期間,“______________”號輪的一切風險由乙方承擔;
4.2 乙方向銀行申請貸款,如需甲方提供有關手續,甲方應全力協助。
第五條:移交
5.1 乙方應自管理“______________”號輪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無瑕疵的銀行承兑匯票,確保甲方收齊餘款,以示乙方已付清餘款;
5.2 甲方收到銀行承兑匯票後,立即與乙方辦理“______________”號輪的過户移交手續,過户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責任
6.1.1 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給乙方時,須確保“______________”號輪具備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設備。如乙方發現“______________”號輪設施不全,且合法彌補,導致“______________”號輪不能正常行駛,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2 甲方收到定金後,如無正常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6.1.3 如甲方自身原因,“_______”號輪不能辦理過户手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非甲方原因導致“______”號輪不能辦過户手續,甲方只需返還 萬元定金給乙方;
6.1.4 “___________________號輪移交前,“______________”號輪的全部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如有遺留債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須儘快解決,否則,甲方直接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6.2 乙方違約責任
6.2.1 乙方不能按時支付餘款,按日______________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至付清時止。逾期時間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沒收定金;
6.2.2 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沒收定金。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敗訴方除承擔仲裁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支付的律師費。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6
立契約書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 買賣總金額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 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元整。
2 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月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 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 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 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 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 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 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 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 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 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 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
1) 設備目錄正本。
(1
2) 航海記事簿正本。
(1
3) 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
4) 船舶檢查簿正本。
(1
5) 漁業執照正本。
(1
6) 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
7) 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
8) 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
9) 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 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
1) 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 甲方於
第二條第
(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 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 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
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 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________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 若發生
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 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
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 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
(1)的款項 ,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
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 乙方若未能在
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X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 甲方若未能在
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____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
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 約定事項:
(1) 雙方同意以
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 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 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 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 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 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 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 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
公司名稱: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買方(乙方):
公司名稱: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證號碼:
見證人: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 法定住址: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 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
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
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複印)。
2.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
營業執照複印件;
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
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
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_________賣方(簽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8
甲方(買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賣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 (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級:
總長:
船寬:
船深: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建造廠家:
建造年月:
登記號:
登記地點:
登記噸位: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 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 。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 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賬户(户名: 開户行: 賬號: )。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 元,大寫 ,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作為預付款。合計 元(大寫: )。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合計 元(大寫: )。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合計 元(大寫: )。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 (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 年 月 日在 (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 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買賣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 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 年 月 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至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至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 (幣種) 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案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複印)。
2.交船時,賣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買方:
授權書;
普通商業發票(不含增值税),賣方應在交船後 日內辦妥船舶在原登記機關的註銷登記。
3.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
營業執照複印件;
授權書;
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
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 %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 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 %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 。
十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六、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七、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雙方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
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 指派。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二十一、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9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_____。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____。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____。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___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
營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10
立契約書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 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 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_________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_________年____ 月 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11
_________與__________就有關_________船的買賣事宜達成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正式訂立本合同。
船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份及廠家:_______年由______________船廠建造。
懸掛旗幟:_____________呼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______登記地點:_______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的條款如下:
1.船價
船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2.保證金
為了確保全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支付金額佔買價百分之十保證金。該保證金應存入_________銀行所開立的買賣雙方的共同賬户上,如有利息應歸買方。開立保證金賬户的費用應由買賣雙方均等負擔。
3.付款
在船舶移交時,上述買價應由________銀行以_______支付給_________銀行。
該買價不負擔銀行手續費。上述付款不行遲於移交工作已準備就緒及賣方已給予買方書面或電傳通知後的三個銀行工作日。
4.船舶檢查
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__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賣方應在___________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買方在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保證金應立即釋放,本合同宣告無效。
5.交船時間和地點
船舶應在__________進行交接。
移交時間/解除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宣告無效,保證金應立即釋放給買方。
6.進塢
為了便於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船級社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________1)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__________2)。
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或船級社代表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船級社完全滿意為止。
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除非尾軸的抽出、換新或修復系出於船級社的要求,在該情況下,上述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或者船級社有抽出尾軸之要求,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船塢費的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在任何其它情況下,上述費用應由買方承擔。
船級社引入幹船塢的費用和將船舶由幹船塢移至交船地的費用均應由賣方承擔。
7.備件/燃料等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主移交給買方。所有備件和備用設備包括備用尾軸和備用螺旋槳,凡是在船舶檢查時屬於船舶的物品,無論是否曾使用過,是否在船上,都應成為買方的財產。但是,正在訂購的備件不包括在內,倘若發生轉運費用問題,則轉運費用應由買方承擔。賣方不需要對交船前已經從後備庫中取出用於替換的備件包括備用尾軸和備用螺旋槳進行補充,但是,被替換下的物件應成為買方財產。無線電裝置、導航設備包括在本售賣中,無須另外付款,只要它們確係賣方財產。
賣方有權將印有賣方旗幟或名字的陶器、盤子、刀叉餐具、亞麻織品和其它物品拿上岸,只要賣方用沒有標記的類似物品替代之。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等不包括在內,賣方不予以補償。船長、高級船員和普通船員的私人行李包括日用品儲藏箱以及下列物品均不包括在本售賣中:___________________等。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
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買價的支付相同。
8.文本
作為對買方支付買價的交換,賣方應向買方提交合法的船舶售賣讓證明書,證明該船沒有任何債務、海上留置權以及其它債務之牽連,經公證機關認可,並由____________出具船舶無債務證書。交船時,賣方應註銷船舶登記,並向買方提交船舶註銷證書、保證金及買價與保證金之差額連同前述第七條的付款將一併交付賣方。
交船時,賣方應將船上的全部船級證書及全部圖紙交給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擁有的其它技術文件迅速交給買方。航海日誌應由賣方收存,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力。
9.債務
賣方保證在交船時船舶沒有任何債務、海上留置權以及其它債務之牽連。交船前,倘若發生任何有關所售船舶的索賠要求,賣方必須擔義務保護買方使其免受由於上述索賠所造成的損失。
10.税款
任何與懸掛買方旗幟的船舶之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款、費用以及其它開支應由買方承擔;與賣方註銷船舶登記有關的類似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11.交船條件
賣方應對屬於船舶一切的物品承擔風險和費用直至船舶移交給買方為止,但須以本合同的條款為限。船舶應按其接受檢查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
船舶應按現有船級移交,船級上不得有船級社的批註。交船前,賣方應將其所知的任何有關問題告知船級社。否則,一經船級社獲悉,將取消船級或在船級上另加批註。
12.船名與標記
船舶移交時,買方應負責更換船名和煙囱標記
13.買方違約責任
倘若買方未能按前述規定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取消合同,並對所造成的損失和涉及的全部費用及其按年利率12%計算的利息提出索賠。
倘若買方未能按前述規定支付買價,賣方有權取消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收入應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尚不足以彌補賣方的損失,賣方則有權繼續要求對其損失和費用及其按年利率12%計算的利息進行賠償。
14.賣方違約責任
倘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將一切屬於船舶的物品移交給買方,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全部保證金包括按年利率12%計算的利息應退還給買方。賣方應就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將一切屬於船舶的物品移交給買方而給買方靠成的損失予以適當補償,如果證實確係賣方過失所致。
15.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上如發生糾紛,則應在________按________3)的有關法律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
倘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__4)指派。
倘若一仲裁人拒絕受理或不能履行其職責,則其指派方應另行指派一名仲裁人替代之。
倘若一方在另一方指派仲裁人後兩週內仍未指派出仲裁人,且指派方已向未指派方發出了有關提醒指派仲裁人的信函、電報或電傳,則在指派方的請求下,指派第三名仲裁人的一方也應代表未指派方指派一名仲裁人。
仲裁法庭的仲裁為終結仲裁,對雙方都有約束力。必要時,該仲裁可與法院的判決一樣,由法院和其它主管當局強制執行。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注:
1)將船級社的名字填入;
2)驗船師報告上如有船級社完全認可的批註將不再予以考慮;
3)將仲裁地填入。如果此欄未填,則認為仲裁將在倫敦按照英國法律進行;
4)如果此欄未填,則認為第三名仲裁人應由倫敦海上仲裁協會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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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買賣合同模板1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職務: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船型:_________船籍:_________船級:_________總長:_________船寬:_________船深:_________總噸:_________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建造廠家:____________建造年月:_________登記號:_________登記地點:____________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户。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
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檔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
2.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營業執照複印件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及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方:_________賣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13
委託方:(簡稱甲方)
受託方:(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購買船舶(以下簡稱“本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達成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船舶資料
船名______;
載重噸______(噸);
總長______(米);
型寬______(米);
總噸______;
淨噸______;
滿載吃水______(米);
主機型號/功率______;
建造時間/地點______;
其他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購買的船舶提供信息中介服務,並代辦______等相關事宜。(①提供範本合同②代收代付船款)
三、乙方的義務
1、乙方向甲方如實提供本船的基本技術資料(以船檢證書為準)和賣方報價,作為甲方購買的部分依據。最終船價由甲方與賣船方商定,船舶規格以看驗船時為準;
2、雙方簽訂本合同5天內,乙方應將甲方相關的購船需求在其網站或公報上予以公佈,並;
3、應根據船舶動態安排甲方勘驗船事宜,將賣方的有效聯繫方式及時告知甲方,同時安排甲方與乙方的洽談事宜。
四、甲方義務
1、如該船買賣成交,甲方應支付乙方中介費。
2、甲方應在簽訂買賣合同後,將合同副本份交乙方備案,以便乙方協助辦理該船的有關交易手續。
五、費用的支付
1、甲方應當按照本船買賣合同價的____(百分之______),在本船買賣合同簽訂後5天內向乙方支付中介費。
2、乙方完成甲方委託和代辦的其他事項,甲方應當在這些事項完成後向乙方支付代辦費用。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標的額的1%(百分之一):
1、甲方藉故中介不成,中途撇開乙方再與賣船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就同一標的私下交易;
2、甲方通過其他控股公司與賣船方就本船簽訂買賣合同的(此時均視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務,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支付中介費並承擔違約責任);
3、與他人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中介費和代辦費的;
5、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託事項的行為。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乙方提供的船舶有關信息與該船真實有效的船檢證書不符;
2、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導致甲方利益受損。
七、爭議解決方式
若有合同爭議或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第__項進行解決:
1、由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費付清之日止。合同式貳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
代表:
簽訂時間:
乙方:
代表:
簽訂時間: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14
立契約書人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船舶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後記船舶的買賣事宜,甲方賣出、乙方買入。
第二條買賣總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項予甲方。
1、本日(訂約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後記的船舶點交與乙方,並將下列登記文件及使用權文件交付與乙方。乙方未支付的餘款,俟船舶點交及辦理船舶所有權、漁業權移轉登記完畢並經船舶所在地航政主管機關蓋印證明時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約標的物的全體股東會議記錄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鑑證明書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監事、股東名冊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謄本三份。
6)乙方公司執照,營業登記證影本各三份。
7)税務機關出具的最近無欠税證明書正本。
8)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正本。
9)船舶噸位證書正本。
10)船舶國籍證書正本。
11)設備目錄正本。
12)航海記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規定的其它文書正本。
14)船舶檢查簿正本。
15)漁業執照正本。
16)漁業權拋棄申請書。
17)船舶無線電台執照正本。
18)契約漁船船圖。暨進口器材規格説明書。
19)船舶勘航力證書正本。
20)貨艙、冷藏室及其他供載運貨物部分適合於受載運送與保證書正本。
21)船舶無共同海損部分擔額並不負擔救助及撈救報酬額證書正本。
第三條甲方於第二條第(2)項乙方支付餘款同時,應將後記船舶的所有權及漁業權移轉登記與乙方。
第四條在甲方尚未將船舶點交與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毀損或遺失時,應由甲方負責,亦即乙方免除支付價金義務。
第五條甲方保證後記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第三條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第六條有關後記船舶的品質、性能,由甲方對乙方保證,並以一年為限。
在此期間,若非乙方的過失或發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負有賠償損失及修理的義務。
第七條若發生第六條的情形,雖經甲方修復或補充完整,而船舶仍然無法維持繼續作業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長達一個月時,乙方可根據下列方式選擇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換取同種類船舶。
其條件為乙方須就已使用該船舶的時間長短支付船價,每半年乙方應支付甲方相當於第二條總金額三分之一的款項。
2)退還船舶。
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應付如前(1)的款項,其餘定金退還與乙方。
有關使用船舶的時間、其計算方法則無論乙方是否使用,規定從第三條甲方點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還船舶要求之日止,為使用時間。
第八條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日期前支付餘額以交換船舶,則甲方無需催告,本契約視同作廢,甲方得將船舶移動、航行並停泊於原船籍港。
有關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動、航行費,以及停泊時所需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負擔。
甲方除上述權利外,尚可將定金沒收,作為損害賠償。
第九條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條所列日期前點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於十日之內點交船舶。
在此期限內,甲方若仍然無法點交,則本契約視同作廢。
乙方得請求甲方退還第二條的定金、以及與定金同額的損害賠償。
第十條約定事項:
1)雙方同意以_港為點處所。漁船內所存燃料油歸還甲方。
2)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保險,其受益人應於點交同時變更指定為乙方,變更後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3)所有甲方僱用的人員(包括船員),於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清楚同時,由甲方負責遣散與乙方負擔。
4)本契約買賣標的物交接前所屬的所有費用,包括僱用人員薪資,船員分紅,及其他一切所有債務及税捐概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
5)自交接後有關本契約買賣標的物的一切權責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6)甲方保證本契約買賣標的物毫無產糾葛,及絕無其他設定抵押情況,如有其他設定抵押情況發生時應視為違約處理。
7)所有甲方負擔的應付款項,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權益時,在尾款範圍的金額內乙方得代甲方徑行墊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額則應由甲方負責處理。
8)如本契約書涉訟時,雙方同意由_法院管轄。
本契約一式三份,當事人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乙方(賣方):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船型:_________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總長:_________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總噸:_________淨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建造廠家: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登記地點:____________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説明書相符,並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並保證該船舶不在光
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後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賬户(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按照第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閲船上的船級記錄,並在________(時間)內宣佈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儘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於漂浮狀態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誌和航海日誌應提供給買方查閲。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後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係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於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幹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現有缺陷,以致於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台執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管薄、航海日誌、輪機日誌、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複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複印)。
2.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
營業執照複印件;
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繫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於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於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餘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並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
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並承諾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生的包括僱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税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後所發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税、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
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後,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並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後一日前按合同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註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_________賣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船舶買賣合同模板16
購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貨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購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誠實信用,平等自願,質量第一”的原則,共同制定以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要求,負責上述全部設備的設計、製作、安裝、調試運行,並確保配齊隨主機的全部附件及其它配套產品。
二、甲方購買乙方全套機械設備總金額:_______元整。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交貨方式:送貨上門。
五、驗收時間及標準:
1、驗收時間:從乙方調試運行後的1天內;
2、驗收標準:
(1)全部設備必須是規定的型號、規格不得使用不達標的偽劣產品。
(2)所有設備的安裝要符合該生產設備本身的流程,體現堅固經久耐用、質量第一的原則,質量達標。
六、安全要求:
乙方全面負責設備運輸及安裝調試全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施工,責任到人。安裝調試期間內,如發生人員傷亡等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或經濟賠償,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現場服務:
甲方負責所有設備安裝的基礎製作及所需各項材料,並給乙方提供,安排乙方現場人員的住宿並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運輸車輛。
八、人員培訓:
安裝調試完成之後,教會設備管理人員與使用人員掌握該設備的基本操作。
九、售後方式:
從設備經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保修服務,保修服務期限為____年,保修期內,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要求維修通知後1天派人到設備現場維修,設備維修所用的材料成本易損件由甲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
1、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質量等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要負責包換或維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後支付實際費用,如乙方不能修理或調換,按不能交貨處理;
2、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履行或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取得有關方面的證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3、甲方要確保乙方正常施工安裝,無故給乙方造成不能夠正常安裝,從而影響乙方安裝進度,由甲方承擔責任。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變更。所補充和變更的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後自行終止。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