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實用16篇)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1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本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2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經營
第二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形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完成上述出資。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萬元。合作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三條經營地點。
第四條合夥期限
1、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
2、合夥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3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 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4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髮廊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髮廊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髮廊,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髮廊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專業美髮沙龍,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甲方為負責公司經營管理;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支付合夥債務;工資為底薪一千元加公司業績百分之五為經營管理策劃待遇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
2
3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在合作期間,有任何一方未執行好本身職位工作以及合夥人的責任,拖累其他合夥人,可由甲方代表扣除其每月百分之50的分紅及其扣除百分之50的工資。
如情況惡劣給公司帶來嚴重後果可甲方代表給予除名,退夥後按照入夥時的資金扣除一半為補償公司的損失。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方為代表,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甲方__合夥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
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10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5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 ,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6
合夥人: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
合夥人: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
合夥人: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
合夥人: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
合夥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民法典》等的相關規定,現就經營客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人購買的_________客車是掛靠在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經營,並經營____________客運路線。
二、_________客車購買成___ 萬元,其中支付了現金___萬元,按揭___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證金2萬元,涪陵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線路牌保證金___萬元。共計出資___萬元。其中合夥人田華、田應發和甘國兵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四分之一,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利潤和承擔虧損。
四、從車輛開始經營每月提取1.7萬元作為還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費,餘下的利潤在每年春運結出後按照出資比例分利潤或承擔虧損,
五、渝G20__8客車的駕駛員由合夥人田華、甘國兵駕駛,從涪陵到温州,又從温州到涪陵,每人工資20__元。每次出車必須兩人駕駛。
六、渝G20__8客車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管理,每月工資600元。其他合夥人在年底結算時,可以查看賬務。平時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田華和甘國兵處理清楚。
七、渝G20__8客車需要開會、領取利潤等,合夥人田華負責通知合夥人田應發,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田應發承擔;合夥人甘國兵負責通知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馬澤桂和秦玉祥承擔。
八、合夥人如果需要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需徵得其他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不願意購買的,想轉讓的合夥人可以轉讓給他人。
九、客車經營中出現交通事故時,各合夥人需無條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則做工作的合夥人所花的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伙食費等所有花的費用由其他沒有做工作的合夥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合夥人承擔的,如拒不承擔,就從其出資額中扣除,同時減少其出資比例。交通事故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的以外,由當班駕駛員負責並從其所交風險金中扣除。駕駛員無責任的,不承擔任何損失。
十、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意見分歧,由各合夥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果,由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出面解決。任何合夥人不得任意攔車,否則承擔車輛停運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協議各合夥人簽字生效,任何一人違約,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20__年5月17日合夥人田華與甘國兵簽訂的作廢。
合夥人(簽字):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7
隱名合夥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__________
出名營業人(合夥人)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茲為隱名合夥一事,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_____
第一條:甲方擬和丙方、丁方(可增加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合夥開設__ __ 有限合夥企業;成立後的該企業擬從事 (填寫經營範圍)經營。由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關係,彼此長期信任;乙方不瞭解丙方、丁方;而丙方、丁方與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關係,丙方、丁方基對甲方的信任,願與甲方一道合夥成立上述企業。
甲方現有的能力根本無法承擔如此大數額的投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名下的投資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錢。__ __有限合夥企業中甲方名義上應該投資共計資本金人民幣__ __ 元整,該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投資,由乙方 本協議成立後分次轉賬交清__ __有限合夥企業。甲乙雙方各自確認上述事實。
第二條:______乙方分次轉賬投入資本金後,即為隱名合夥人,且甲方認諾。乙方只按照本協議對__ __有限合夥企業實際承擔所投資範圍內的有限責任,這一責任的承擔還須依賴 以甲方的名義處理。
甲方在__ __ 有限合夥企業中也只能擔任有限合夥人角色。
若根據__ __ 有限合夥企業發展的需要,仍需更進一步的追加投資,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甲方應 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等相關財務報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資料中依法應該聘請或可聘請相關專業部門出具的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請相關專業部門進行服務並出具相關資料。
第四條: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__ __ 有限合夥企業查閲合夥人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本隱名合夥人損益應按照合夥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但虧損的承擔以不超過乙方的實際投資為限。
第六條:前條利益的分配,應 損益計算後,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甲方應配合乙方完善在__ __有限合夥企業中甲方名下投資的增加手續。
甲方應該為辦理上述手續,做好丙方、丁方的同意工作。
第七條:關 __ __ 有限合夥企業營業事務,均由 方執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參與事務的執行。
但乙方得隨時查閲合夥人的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隱名合夥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甲方名下的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協議。
第九條:______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資本,其實際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實際享有和承擔。
甲方據此資本在__ __有限合夥企業中行使權利義務時,均必須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與乙方的意見不一致時,以乙方的意見為準。若甲方不遵守本條約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本協議投資總額的20%);並且若甲方的該次意見正確,則因此而產生的收益均歸實際出資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該次意見錯誤,則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均歸甲方個人自己承擔,實際出資人乙方不承擔本次任何損失。
甲方按照每年實際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 %歸甲方所有,其餘歸乙方實際所有。
辦理從合夥企業領取分紅款的事務,甲方必須委託乙方指定的人員去實際辦理。
第十條:本隱名合夥有效期間,自__ __ __ __ 年__ 月__ 日起至 __ __ __ __ 年__ 月__ 日止共為__ 年__ 月。
第十一條:______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協議的,應 年底為之;但須 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方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協助乙方完成退夥工作。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並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但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餘剩存額。
第十三條:甲方名下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淨盡的,以協議終止論;但乙方願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甲方無權中途出讓自己名下的投資,乙方若想轉讓實際投資,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完成轉讓手續,甲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甲方擅自處分自己名下的投資或要求將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讓給實際投資人乙方,而乙方不願意受讓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九條的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乙方實際損失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訂明事項依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辦理,若本協議的約定與有關法律規定不一致,均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均須信守本協議,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為本協議投資額的20%。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負責人:_________ 法人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8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9
甲: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塑膠和金屬油漆項目,總投資為2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5萬元及技術和客户資源。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 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三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 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10
甲方 :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以下簡稱乙方)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 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 :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0%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 :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_____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_____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
1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 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11
同立人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等簡稱乙方,茲為就雙方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訂立合夥合同所合夥經營事業,因合夥人____意欲他遷另圖事業,聲明退夥並經合夥人全體的同意議定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鋪號(________行)(設________處所)(營業執照____________字批____號)茲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為退夥,而脱離合夥關係是實。
第二條自甲方退夥後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關於__________行應歸乙方共同共有,繼續經營爾後該行所生的債權債務及應課税捐,並其經營有關一切事項均歸乙方負責與甲方無干。
第三條在合夥中對外所有債權及債務,並行之諸設備概歸乙方享受及負擔支理。
第四條第一條合夥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的收支決算業經甲乙雙方會算完畢,而甲乙雙方均確認兩方之間就合夥決算並無互負債務,日後任何一方均不得為任何主張,或請求雙方確諾決無異議。
第五條在合夥期間內,應繳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課負擔概歸甲方負責繳清。
第六條退夥日所有的存庫品折價合算現款,有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除扣應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費用抵付額外,甲方應得額人民幣_______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數收訖,殘餘部分均屬乙方之所有自後雙方均不得主張重行分配,或任何請求。
第七條原合夥使用店房(即_______號)合夥期間,系以甲方名義向房東承租,自本約成立,即日由甲乙雙方會同向房東變更承租人名義手續完妥的義務
本合同一式三份,退夥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12
ktv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ktv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ktv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ktv,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
名稱:_______
主要經營地:_______
合夥經營的ktv名字為:_______
經營場所位:面積: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ktv,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等。在此大家可以根據自己與合夥人所合夥的項目進行適當的填寫。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_______
各合夥人的出資,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_____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_____日為退夥生效_____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_____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_____日起30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_____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_______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_____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_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13
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乙 (姓名),性別: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住地址:_________ 。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元 (大寫:)。其中,甲方負責承擔項目運作所必需的相關廣告宣傳、員工工資、場地租金等費用,甲方佔項目投資總額的50%;乙方出資_____元 (大寫:),乙方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3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2、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14
合夥經營協議書合夥人(甲方):姓名:_____ 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_ 合夥人(乙方):姓名:_____ 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_ 合夥人(丙方):姓名:_____ 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_ 合夥人(丁方):姓名: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_ 鑑 ,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合夥關係解除,、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四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所佔合夥人股份各位25%。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夥人均須承擔合夥期間的分工。
1.盈餘分配:按照出資所佔股份的比例各佔1/4為依據,按每位合夥人25%的比例分配。
2.分配原則:自本拉麪店開業之日起,半年內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半年運 行後,每季度分配一次,原則為:核算後的純利潤中的50%作為繼續運營費儲備,剩餘50%作為分配額度。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 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 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 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 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 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合夥人定期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商議月度銷售、財務數據、運營、庫存等事宜,各合夥人須參加。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 有權繼續以原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 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二)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四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 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 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三) 因合夥人個人原因,需解除合夥關係,按照入夥約定,應按入夥股份比例退還出資金額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 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 責任、權利、義務。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 本合同經四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合夥人(甲方):姓名:_____ _____ 合夥人(乙方):姓名:_____ _____ 合夥人(丙方):姓名:_____ _____ 合夥人(丁方):姓名:_____ _____ 、簽署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15
甲方:_____ _________ 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 _________ ______ 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達成以下協議:第一條 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合夥經營的店名為:經營場所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萬元 。
2.各合夥人的出資,已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各合夥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第六 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 工資分配:、
2、 獎金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6、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 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 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 他事由。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6、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 內全權進行交易。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夥債務;5.在經營期間,合夥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賬户上流轉,由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
3、 。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 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6、
(一)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倍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 在退夥的情況下, 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 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4.被依法撤銷;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 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 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 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6、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夥人私 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
第九條 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 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按指 印後生效。全體合夥人簽章處:甲_________乙_____________丙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 年___月___日6
合夥經營合同協議書範本16
合夥經營餐館協議書甲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乙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丙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經營餐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及註冊
1、合夥企業(餐館)的名稱由合夥人共同商定為“_”。
2、合夥投資的餐館位於_門面,由甲方負責裝修、註冊、經營,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參與經營管理。
二、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和合夥期限
1、出資方式和數額:合夥人均以現金出資,暫定總投資_元。(1)甲方出資_元,乙方出資_元,丙方出資_元。(2)為確保正常經營,不足的再按股份補足出資。
2、繳付期限:前期出資額在簽訂協議後_天內全部到位,補足出資在開業前到位。
3、合夥期限:本次合夥期限暫定_年,以餐館租賃合同期限為準。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合同到期,合夥人同意合夥續租,沒有另籤合夥協議時,按本協議繼續執行。
三、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1、本合夥企業以甲方名字註冊,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具名,不參與經營管理,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甲方應完整記錄核算所有收支,對前期投資使用在正式開業後兩週內報告結算情況,每年度向合夥人報告全年經營情況,辦理結算,兑現分紅。
3、合夥人有權瞭解合夥企業經營情況,確有必要時可以查看賬目。
4、合夥人有義務儘自己能力為合夥企業提供一切幫助。
5、為了招攬業務,甲方可以向相關客户説明合夥人情況,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據。
6、合夥期間,涉及企業經營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合夥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夥人全體會議決定,共同承擔。
四、工資、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方式
1、甲方工資獎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_元,年終結算按利潤_%提成,不另計獎金,如虧損則保底。
2、年終如有重大開支,需經合夥人一致同意,在利潤中列支。
3、正常情況按年度結算,利潤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現金支付。虧損按股份共同分擔,如有必要,合夥人統一補足股份。
五、入夥、退夥及出資轉讓
1、原則上不再接受新的入夥。如果接收新合夥人入夥時,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同期內,合夥人不得退夥。合同到期,合夥人自願退夥的允許退夥,不願意退夥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強行要求退夥。
3、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合夥份額。如合夥人私下轉讓部分份額,甲方只認可原合夥人權利義務。
4、如果合夥人一致同意增資擴股購買所租賃房產,可以適當增加
一、兩個合夥人。新入夥人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並遵守合夥協議。否則放棄增資擴股。
六、合夥的解散、清算
1、合同到期,合夥人不願意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合夥人一致同意時,合夥解散。因特殊情況無法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
2、合夥解散時應該及時進行清算,並處置所有資產。如果甲方願意繼續經營,清算不能影響正常經營,資產未處置前,退夥人不得故意干擾甲方經營。
七、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因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應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
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_份,甲乙丙各執_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生效。甲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簽訂地點: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簽訂地點:丙方(簽字或蓋章):簽訂日期:_年_月_日簽訂地點:合夥人:甲方:_,性別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住址:_。合夥人:乙方:_,性別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住址:_。合夥人:丙方:_,性別_,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住址:_。三方合夥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餐廳總投資為_元,(其中_元為原餐廳轉讓總額,_元作為甲乙丙三方開始經營餐廳的預備資金,計入餐廳專門設定的銀行賬户)。
第二條:暫定三方出資比例:甲方_元,佔總投資比例_%,乙方_元,佔總投資比例_%,丙方_元,佔總投資比例_%(注:投資比例應以實際到賬金額來計算,所出資金須在簽署合同生效開始起計_日之內匯入餐廳設定的銀行賬户裏)。
第三條:三方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按照實際出資比例分配盈虧)。如經營虧損,需要再次注入資金的由三方商議,按照出資比例按時到賬,如有盈利自合同生效開始第一期分紅時間為半年(按照出資比例分配盈利),第二期開始以一季度為標準定為分紅時間。
第四條:合同期內各方不得退股,轉讓。如果有實際需要變更的,需由三方共同協商同意方可退股、轉讓,但是優先甲乙丙三方。
第五條:三方共同勞動。乙方負責財務,包括每天的營業數據的統計,報表,現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做賬。丙方負責餐廳吧枱的出品和管理,協助樓面人員的服務,處理客户的意見和建議,餐廳的營銷推廣以及其他餐廳內部的事務。其它餐廳行政,維修,採購,接送客人,外賣等事務由甲方全面安排領導。甲乙丙三方工資暫定為甲方:乙方:丙方:另住宿補貼_元,如果住公司集體宿舍則無補貼。
第六條:公司資金使用範圍,只允許使用在餐廳經營支出,不允許任何一方因私人因素挪用公司資金。
第七條:餐廳涉及到房屋租賃,經營證照資料和其它所有收支憑證由乙方(出納方)保管。
第八條:出現糾紛事項的解決辦法:三方共同協商處理。必要時可以起訴到法院。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夥人:(簽字)合夥人:(簽字)合夥人:(簽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繫電話: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聯繫電話:甲乙雙方在誠信、平等、自願的前提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將其所有的餐飲店與乙方進行合作,即交由乙進行全權經營管理的相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本着整合彼此優勢資源,利益共享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所有的位於深圳市寶安區XX的閤家歡餐飲店全權交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所有經營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經營出現盈利時,乙方享有約定的盈利份額。
二、合同期從20_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三、為表示雙方合作的誠意,充分保障乙方能正常營運,甲方應交給乙方經營流動資金¥_元,保證正常的經營運作。
三、合作的方式:1.甲方擁有閤家歡餐飲店所有權,全權交由乙方進行經營管理,包括人事管理權、物料進購、出品管理、策劃及對外宣傳推廣等營運管理權。2.店內所有資產(含用具、餐具等)將交給乙方支配、使用。3.利潤分成:合作期內盈利按7:3分成,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每月15日前結算並進行分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門店擁有歸屬權,對外名譽權。是工商及税務機關所登記的所有人及責任人。所有相關經營活動所需的證照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權瞭解和知曉合作過程中的經營情況,有權提出合理建議及意見,乙方應重視甲方的建議和意見。
3、甲方對餐廳的財務收支有知情權。甲方委派財務監督人員,對財務收支情況時行監管。
4、甲方不直接參與餐廳的經營管理事務,充分信任乙方能力;如有好的建議及意見可以向乙方單獨提出。
5、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的所有經營行為,充分保障乙方正確合理經營活。不參與餐廳的人事、進貨、宣傳推廣的具體行為。
6、按國家法律準時足額的將員工的工資、社保及相關員工福利待遇交給乙方支付給員工。
7、甲方應按時承擔餐廳的所有經營費用(含人工、租金、水電費、工商税務等相關經營費用),避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盈利應得的份額。
2、乙方對餐廳享有絕對的經營管理權,包括:經營策劃、人事管理、出品、物料採購等。
3、工作人員由乙方聘任;所有人員由乙方進行培訓、管理及調配。
4、乙方保證在正式合作後起6個月內將餐廳經營業績達到盈利狀態。
5、乙方將誠信、用心的做好經營管理活動,儘快將餐廳達到盈利狀態。
6、乙方將誠信經營,如因乙方不當行為給餐廳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六、合作正式開始後在6個月內如沒有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可以單方面終止本合,雙方進行財務清算後,甲方接手所有管理權,乙方即退出管理。
七、如出現盈利,將提取利潤的10%作為經營管理基金後按7:3分成,以每月15日結算並分配完畢。經營管理理基金由乙方負責保管、管理,用於改善餐廳員工福利之用途,合作期滿沒有用完的將按7:3分成處理(甲方得7成,乙方得3成)。
八、下列情況由甲方承擔責任:
1、合同期內如果出現勞資糾紛或工傷事故的。
2、合作期內非乙方及員工原因所發生的食物中毒的。
3、因經營過程中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的經濟糾紛或訴訟的。
4、員工非故意行為造成損失的。
十、合同期內甲方不得無故終止本合同,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發生人工等相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不得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作出一切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合同的終止:
1、雙方不續約的前提下,合同期滿將自動終止。
2、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3、合作期進行6個月內如未能達到盈利狀態,甲方在付清員工工資並經雙方清算後,甲方可以終止本合同。
4、如遇不可抗力(地震、颱風、政府行為、戰爭、等自然災害或政局動盪之不可抗力)的發生致使本合同無法實現的。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提交當地人民法院處理。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即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甲方: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名稱和主要經營地
1、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企業名稱:
2、企業主要經營地:
3、法人代表:
第二條合作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三條出資方式
1、甲方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整。
2、乙方_以現金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整。
3、繳付期限為:_年_月_日之前。
4、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整。合作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所有財產為各合夥人平分。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自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全體合夥人委託甲方管理和經營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享有法律規定的合夥人權利。
2、財務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需要資金時,提前通知乙方準備,金額所用途徑甲方必須留有做賬憑證,賬目條例清晰。
3、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企業依法或法定事由終止時,企業盈虧按照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規定的比例承擔。
4、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雙方共同決定。
5、合夥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6、合夥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7、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8、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9、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七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2)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3)經營項目被依法撤銷。(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最後返還合夥人的出資。(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處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違反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如果一方做出有損合夥企業發展的行為,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合夥企業解散,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九條協議的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議。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出對企業有損害的行為,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條爭議解決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後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甲方代表簽字:(蓋章)身份證號碼:電話:乙方代表簽字:(蓋章)身份證號碼: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