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租賃協議範本(優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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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租賃協議範本1

客車租賃協議範本(優選5篇)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租用營業大客車,雙方同意在顧及安全及權益的原則下,議定合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租用乙方營業大客車______輛,車號及車齡為:(車齡須在五年之內)

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簽約時未能確定,至少應於活動前三日將用車資料寄送或傳真至學校)

二、租用時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止。

三、行程及停留地點:自本校校門口啟程(:)→______→回本校校門口止(:)

四、租金:甲方應付給乙方租金每輛新台幣______元整,共租______輛,合計新台幣______元整。

五、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須為該公司所有之車輛,並經交通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保養良好、安全可靠,且車齡在五年之內;乙方如無法供應全數車輛,而需調用他行車輛時,須先徵得甲方同意,其車齡及車況應與本合約所定之條件相同,駕駛並應與領隊老師配合。本項約定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擔任駕駛人員必須身心健康、持有職業大客車之駕駛執照,活動當天駕駛員應衣着整齊,避免在學生面前抽煙、嚼檳榔、説粗話等行為,並嚴禁酗酒、滋事等事宜,行程途中不可開快車、趕時間、不當超車,且注意學生上下車之安全,配合領隊教師指揮。

八、乙方應於用車當天出發前做好車輛保養工作,並提供每輛車之車輛安全檢核表(如附件),會請校方人員共同檢查確認。為確保行車安全,該表填寫如有不實,其產生之各項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九、延期用車:甲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有權要求乙方延期出車,延期使用之日經雙方協議後另行履行之。

(一)因天候因素無法實施校外教學時。

(二)其它不可抗拒情形致使無法實施校外教學時。

十、解除合約: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得隨時解除本合約,如乙方已載運甲方乘客,乙方應負責將甲方所乘乙方車輛之乘客載運回原出發點,除以本項合約租金之百分之十做為賠償外,另由甲方按情節損失提出必要之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一)乙方未能如期供應車輛,或所提供之車輛數目不足,或車輛狀況不符合約條件。

(二)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在指定時間內到達且逾時過久,致使行程嚴重耽擱。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駕駛員態度惡劣,或有不聽指揮、酗酒、滋事等行為。

(四)車輛中途故障無法立即修復,且無法立即調派接駁或替代交通工具情形。

十一、保險、賠償與罰則:

(一)乙方應向保險公司辦理車輛第三責任險及乘客旅遊保險,並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二)如發生因車輛而引起之意外事故,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賠償或負責向投保之公司按乘客保險辦法規定辦理賠償。

(三)乙方所提供之車輛,未能按時依約在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等候時,每車每逾______分鐘,扣罰新台幣______元整,如逾時______分鐘以上致使行程嚴重耽擱,甲方得視狀況提出解除合約,並依本合約第十條有關解除合約之條文協議賠償,乙方不得拒絕。

十二、訂約時,乙方應提供該公司相關合法證件、最新年度繳税、票據記錄。

十三、本合約自簽約起生效,至用車完畢無意外事故發生,結清租金後失效。

十四、本合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十五、本合約如有其它附加事項,經雙方協議後得於本條款後另行加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客車租賃協議範本2

出租方:

承租方:

術語解釋

1.出租方:持有營業執照和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為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的企業。

2.承租方:與出租方訂立汽車租賃合同,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3.保證人:當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車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時,代為承擔相應責任的第三方。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出租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包括附屬設施、部件和牌證。

5.租金:承租方為獲得租賃車輛使用權及相關服務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費用。租金不包括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發生的燃油費、通行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費用。

6.有效證件:能夠證明租賃車輛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在道路上行駛的有關證件,如行駛證、道路運輸證、養路費繳訖憑證、車船税訖、年檢標等。

7.設備:指保證車輛安全和按購車時出廠配置標準配備的設施。

8.超時費:超過合同約定租期且不足一個收費週期,以合同約定標準,計收超時部分的租金。

9.超程費:超出合同約定的行駛里程部分,按_____元/公里計收費用。

10.保證金:為保證承租方履行合同義務,由承租方提供的資金形式的擔保。

11.一級車標準:詳見《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

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條款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一級標準、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不低於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6.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7.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0.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_____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分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一級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____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北京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住所:住所:

電話:電話: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證照號碼:

保證人(簽章)

住所:

電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客車租賃協議範本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信、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客車接送職工上下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議項

1.租車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19座空調客車()1輛用於接送職工上下班,所租車輛應符合市內包車的安全、衞生和準運要求,各種手續合法完整,車輛性能好,設備齊全,安全可靠,舒適衞生。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變更上述要求或更換車輛。

3.運行路線、班次和時間

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所租車輛的具體運行班次和時間由甲方制定班車運行動態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準時調運車輛。

4.能力保證

為確保甲方同一班次的職工能一次性集中上下班,乙方承諾每個運行班次能同時提供適合甲方需要的每輛30座或者其相符的運能。

5.租金與結算

19座()空調客車的租金為_____元/輛(含往返),乙方承諾各價格不高於同行業或其他相似客户的價格,甲方臨時租車的租金另行商定,甲乙雙方每月分別對班車趟次、服務質量、運行狀況、履約情況進行統計,月底經雙方核實確認後作為結算租金的依據,甲方於次月____日前(遇公休和節假日順延)將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結算票據。

二、甲方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約支付租金,如遇事情耽擱,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延期支付。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甲方如需加班用車(包括公休和節假日)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拖班,應在當日當班次發車前一小時通知乙方,租金不變。

3.甲方應儘可能固定班車的乘員,乘員人數符合車載人數,協助乙方駕駛員共同搞好安全行車和服務工作。

4.甲方應加強對乘車職工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衞生,遵守交通法規,車上嚴禁吸煙,不亂扔雜物,故意損壞設施照價賠償,文明有序乘車。

5.甲方應提供場地供乙方班車停放、管理。

6甲方有權拒絕租掛靠乙方運營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查驗乙方的運營手續(含保險。證照),有權對不稱職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乙方駕駛員進行教育、批評,並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甲方一旦發生掛靠和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的車輛,有權要求乙方進行糾正、整改。經整改後仍不符合客運安全要求,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由此產生或引發的糾紛、矛盾、經濟損失、法律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

7.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對所租車輛的班次、數量、時間進行調整時,應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8.甲方如因實際需要,在正常運行班車中,利用行李箱運送有關物品,往返於城區和廠區,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否則,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危險和污染品嚴禁上車,貴重物品自行保管。違反者,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義務與權力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含租用車輛合格證、車輛行駛證、以及各種投保等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2.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班車運行動態表和雙方商定的其他運行計劃,提供安全、準時、優質、高效的客運服務。

3.乙方應指定專人負責所租車輛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並制定完善的應急預案,確保甲方用車需要。

4.乙方應確保所租車輛符合“車輛要求”的約定,所配駕駛人員技術嫻熟、經驗豐富、服務規範。

5.乙方應保證所租車輛乾淨整潔,定期對坐墊、靠背等設施清洗、消毒,車輛運行途中應保持車內的換氣通風。夏季車內温度高於26度保證冷氣開放,冬季車內温度低於12度時保證暖氣開放。

6.乙方除為所租車輛投保交強險、三責險、附加險外,必須投保承運人險且每座投保額為40(肆拾)萬元。投運前須將車輛駛車證及保單複印件提供給甲方,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

7.乙方應確保安全行車並將乘車規定明示於車廂內,所租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導致車輛和第三方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處理。如在上下車和行駛中造成甲方職工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賠償費用和責任。如因甲方的原因和職工不遵守乘車規定及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車輛和人員進入甲方廠區應服從甲方指揮,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9.乙方車輛因晚點、拋錨、事故、可預見的交通管制以及其他非自然災害因素不能在規定的時間範圍內到達規定站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迅速調配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以保證甲方職工正常上下班。如15分鐘後仍無車到達,經乙方確認後,甲方職工可合乘出租車或以其他方式上下班,費用由乙方承擔,但須票據或其他材料吻合。

10.乙方車輛因年檢、維修等停駛時,乙方應安排不低於同檔次車輛要求的車輛頂替。

11.乙方車輛應提前5分鐘到達始發站。乙方應加強對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教育及班車運行秩序的管理,嚴格按雙方確定的路線、時間、站點運行,不得私自提前發車、遲到、串線、溜站、甩客。對甲方的投訴,乙方應及時處理和整改。

12.乙方駕駛員有權監督和規範甲方職工的乘車行為,對違反乘車規定的職工和行為,有權制止,並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對甲方職工提出的不符合乘車規定和行車安全的要求,乙方駕駛員有權制止和拒載,因此產生的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13.甲方不能按約支付租金,經協商,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時,乙方有權無條件單方終止本協議且不免除此前應付租金,同時,甲方還須承擔違約責任,每輛車須支付貳萬元違約金。

14.乙方必須根據甲方需求採取定車定人、專項服務方式實行日常承運服務,在接到甲方有關班車調度、服務質量的投拆後15分鐘內給予明確答覆,對於重大投拆應及時給出書面改正意見或致歉書,若對甲方投拆未及時正確處理和解決達兩次以上甲方有權做出相應處理,重者解除合同。

15.對於因車況(空調、安全性、衞生等)原因連續投拆同一車輛兩次的,乙方應更換車輛。乙方駕駛員本着服務的宗旨禁止與員工爭吵、打架,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一駕駛員一個月內被員工投拆兩次或三位員工同時投拆的乙方應更換司機,如被投拆車輛得不到明顯改善或車況達不到合同承諾的標準以及不更換甲方不認可的駕駛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5000元以內的車費以及與乙方解除合同。

五、違約與其他

1.為方便甲方職工乘車,乙方應在所租車輛前後設置明顯標識。標識樣式由雙方另行商定。

2.除本協議另行約定外,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並簽署相關協議,否則,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壹萬元。

3.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否則,期滿自行終止,雙方承諾,同等條件下對方有優先續簽權。

5、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拆。

6、本協議一式四份,各執二份,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簽章:法人簽章: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客車租賃協議範本4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身證號: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返鄉證號: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座客車壹輛(車牌號____________)租給承租方使用,同時隨車提供《行駛證》、《養路費繳納憑證》及《保險憑證》,駕駛員由承租方自行配備。

二、租用期定為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時止。

三、租金每月為_____元整,每月____日支付。

四、出租方負責承擔該車的有關税金、保險金和養路費。

五、租賃期間的燃料費及過路、過橋費用由承租方負責。

六、出租方承諾所出租車輛性能良好,適於駕駛。承租方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七、違約責任:租賃期內,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簽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簽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客車租賃協議範本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願租賃甲方的 _____號出租車使用,租期為 月,自陽曆二O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二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賃費的數量及交付時間。租賃費每月 _____元整,乙方每月的_____ 號前向甲方交納個月的租賃費,若5天之內不付租賃費,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三、車輛所需費用乙方負責支付審驗費、二級維護、春運證及與車輛有關的各項費用,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租金及公司管理費。

四、車輛的維修及養護乙方必須按時向汽車提供每5000公里換三濾、機油,按説明書進行保養,三保,以上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租賃期間乙方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文明行駛禮貌開車,若發現超速行駛,所有違規罰款由乙方承擔。

六、如在租賃期間發生的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車損、人損)由乙方全部負責,事故處理期間乙方每天必須交付每天的租賃車費和各項費用,否則甲方在車輛保證金中扣除。若發生車輛丟失或嚴重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80000.00元(捌萬元人民幣)的車款。

七、在租賃期滿後的第二日乙方將車輛完好無損的交給甲方。其車輛狀況和租賃前一樣,若發現車輛技術狀況相差太大,乙方必須負責修車,恢復車輛的技術狀況,否則,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相應的車輛維修費。乙方晚交車一天扣押金000元。

八、租賃前乙方支付給甲方 00000元的押金,用 本合同第七條款提出的事宜及違章罰款等各項費用。如無任何爭議在乙方交車給甲方時退還押金8000元。

甲方(簽字):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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