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C款(傢俱購買)
廣東省室內環境質量保證合同C款(傢俱購買)
買受方(全稱):_________
出賣方(全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gb50325-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量》(gb18580-2001),買受方與出賣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傢俱購買環保質量保證合同》作為購買出賣方_________傢俱合同附件。
一、傢俱購買環保質量保證合同內容和範圍
1.達標要求:出賣方按照《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量》(gb18580-2001)國家標準的要求,保障本合同所指傢俱中污染物釋放量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參見本合同第二條《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説明》中第1、2款)。
達標情況檢測機構:雙方共同認可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北京)中科國環環境技術研究中心廣州分中心對本合同所指傢俱板材內的污染物釋放量進行檢測(在購買前進行, 具體日期由簽約雙方約定)。
2.檢測證書:由本合同第2款所確定之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作為驗收結果證明文件,簽約雙方認可其合法性和證據力,如無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檢測的要求。
3.責任承擔:依據本合同指定的驗收證書,不達標的,出賣方必須在_________天之內退換或治理達標,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其他損失,造成損害的出賣方應當賠償損失。
4.檢測費用:如本合同傢俱污染含量不達標,檢測費用由出賣方承擔。
5.雙方約定的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
6.本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據條款説明:
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gb18584-2001)
┌────────────┬──────────┐
│ 項目 │ 限量值 │
├────────────┼──────────┤
│ 甲醛釋放量 │ ≤1.5 │
│ mg /l │ │
└────────────┴──────────┘
2.《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量》(gb18580-2001)
┌───────┬─────┬──────┬───────┬──────┐
│ 產品名稱 │ 試驗方法 │ 限量值 │ 使用範圍 │限量標誌b │
├───────┼─────┼──────┼───────┼──────┤
│中密度纖維板、│穿孔萃取法│≤9 mg/100g │可直接用於室內│ e1 │
│高密度纖維板、│ ├──────┼───────┼──────┤
│刨花板、定向刨│ │≤30 mg/100g│必須飾面處理後│ e2 │
│花板等 │ │ │可允許用於室內│ │
├───────┼─────┼──────┼───────┼──────┤
│膠合板、裝飾 │乾燥器法 │≤1.5 mg / l│可直接用於室內│ e1 │
│單板貼面膠合 │ ├──────┼───────┼──────┤
│板、細木工板等│ │≤5.0 mg / l│必須飾面處理後│ e2 │
│ │ │ │可允許用於室內│ │
├───────┼─────┼──────┼───────┼──────┤
│飾面人造板(包│氣候箱法a │≤0.12 mg/m3│可直接用於室內│ e1 │
│括浸漬紙層壓木│ │ │ │ │
│質地板、實木復├─────┼──────┤ │ │
│合地板、竹地 │乾燥器法 │≤1.5 mg / l│ │ │
│板、浸漬膠膜紙│ │ │ │ │
│飾面人造板等)│ │ │ │ │
├───────┴─────┴──────┴───────┴──────┤
│a:仲裁時採用氣候箱法。 │
│b:e1為可直接用於室內的人造板,e2為必須飾面處理後允許用於室內的人造板。│
└───────────────────────────────────┘
買受方(公章):_________ 出賣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