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承包合同範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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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承包合同範本新

保安承包合同範本新

保安承包合同範本一

僱請單位(甲方):

承 包 人(乙方):

為了做好甲方安全保衞工作,確保萬無一失,做到防火、防盜、防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根據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安排能勝任本職工作的保安員2名,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工作內容履行職責。

二、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可以檢查、指導保安工作,對不稱職的保安員,可以要求乙方對其進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調整。甲方應對乙方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時作出指導;

2、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

3、提供集體住宿及用膳場所;

4、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保安工作,負責監督協調保安工作相關事宜。

三、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專職安全人員的監督領導,履行好公司安全條款;

2、保安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乙雙方制訂的有關規章制度,做到着裝整齊、統一規範、精神飽滿、文明執勤、禮貌待人。

3、保安員工作職責和時間:每天24小時分二人二班制值勤,主要負責辦公樓、宿舍樓、綜合樓、倉庫和堆場的安全保衞工作並密切關注我司租地台美華工廠內車架情況及時互相聯繫。夜間值勤人員兼顧生活區巡查。

4、如遇問題應在第一時間與公司專職安全員聯繫,保證問題的及時解決。

四、服務期限

自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到期前30天內,甲、乙雙方如願意延長服務期限,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不願意續簽,應在合同到期前30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五、保安服務費支付日期及方式

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務費,每人每月人民幣元1500(元整),叁人合計為人民幣元(元整).並於次月20至25日之間支付。

六、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方若發生財物失竊,並造成經濟損失,經公安機關認定屬保安員失職造成的,乙方負有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若要求保安員做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的工作,應徵得乙方同意,否

則,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為加強保安人員責任心,乙方向甲方交押保證金為10000.00元(壹萬元整),合同期滿無發生其它經濟損失賠償時甲方如數退還押金;

4、本合同生效後,除非一方出現特殊情況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若有一方提出解約的,均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否則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本合同期滿時,甲、乙雙方應妥善處理好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除非乙方不再續簽。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服務期限內,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服務期內服務費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交納給對方。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甲、乙雙方均可向馬尾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二00 年 月 日

保安承包合同範本二

第一章 合同雙方

第一條 合同雙方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授權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授權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同範圍、期限

第二條 合同簽訂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的保安服務工作訂立本合同(下稱本合同)。

第三條 合同內容範圍

本合同範圍是指本合同包括的正文內容條款、合同附件及合作過程中雙方根據需要做出的新的約定。以上部分均是本合同有效內容部分,只有共同使用時方為有效。

第四條 合同規定的服務範圍

甲方所屬內所有區域的安全保障服務工作。

第五條 服務期限和服務內容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對雙方確認的目標、區域實施安全保衞,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工作,防止侵害甲方和客户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發生,維護甲方的正常經營、工作秩序。

3、乙方保安員的具體值勤崗位、職責範圍和勤務安排,由甲乙雙方在法律法規准許的範圍內協商確定。

4、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員5名。乙方必須保證保安員5名全部在崗,且不得隨意替班、換班。

5、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聘保安員身高在1.72米以上,低於1.72米甲方不算在人數內,不予錄用.

6、保安員實行綜合工作時,每日工作六小時,每週工作七天。若甲方需要保安員加班,一般不得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於加班時間的規定,遇有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除外。

7、乙方接收甲方前任保安員,工資不得低於每人每月RMB1000元.包吃包住.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保安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男性,身高1.72米以上.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3、持有效身份證,上崗服務證;

4、具備一定文化素質,會講普通話;

5、無違法犯罪前科和不良行為。

第七條 服務費標準及付款方式

1、保安員服務費每人每月RMB1750元,每月合計RMB8750元(大寫:人民幣捌仟柒伍十元整)。此費用不包括相關節假日加班費用。

2、服務費支付日期:由乙方提供發票,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務費。

3、服務費支付方式:轉帳支票。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有權對保安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具體指導,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不合適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員。乙方在接到要求調換不合格人員通知後應在五日內調換合格人員到崗,同時調離不合格人員。

第九條 甲方應為保安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服裝並負責免費清洗工作。

第十條 甲方應尊重保安員的工作,對保安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予以支持配合。

第十一條甲方負責處理保安員在值勤中與甲方人員及進入值勤區域的外來人員發生的爭執,乙方應配合。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派駐的保安員嚴格遵守甲方的相關規定和崗位職責,有權對保安員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第十三條 甲方保衞部有權對乙方派駐的保安員各項工作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如遇緊急突發事件,甲方聘請的保安員必須服從統一調配。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給乙方保安員安排少量工作.如;搬運物品等.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應按規定為保安員統一辦理保安員上崗服務證,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因公受傷、致殘、犧牲,其醫藥費、撫卹金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保安員因傷、殘、亡的合理開支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甲方負擔。

第十六條 乙方對保安服務範圍內不安全隱患有權向甲方提出改進意見,甲方應認真研究解決。

第十七條 在未經甲方授權,由於乙方擅自行動而造成的過失或未履行職責造成甲方(含業主/租户)的人身財產及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消除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不良影響。

第十八條 乙方負責按月支付保安員的工資和福利費用,提供用餐和住宿。如乙方無故拖欠保安員工資兩個月以上,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第三個月服務費,用於發放保安員前兩月工資。

第十九條 乙方負責保安員的思想教育、業務培訓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員違紀問題的處理。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撤換甲方提出的不稱職的保安員。

第二十一條 乙方遵守甲方關於保安人員管理的相關規定,員工出勤情況以甲方打卡機為準,未能打卡人員應及時通知甲方人員。如出現請假、調班等情況需由甲方預先批准確認。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保證5名保安員全部在崗。如人員臨時缺編,乙方必須在三日內補齊,此三日按實際到崗人數結帳,一次缺編人數不得超出5人,一個月內連續一週以上時間缺編,不論人數多少一律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及要求賠償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缺編.如;(缺人不缺崗)等.

第二十三條 乙方保安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到崗保安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培訓並符合甲方要求.所有乙方保安員入職前必須由甲方核准,否則不算入職.

第二十四條 保安員請假,應書面向乙方隊長和甲方保衞部申請,經雙方審批簽字同意後方能生效,逾期不歸者視為缺勤。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約束保安員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對錶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保安員可向甲方提出獎勵申請;對保安員違規違紀行為應及時糾正,並向甲方提供書面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條 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甲方區域內向第三方提供服務。不得撤調駐場保安員。如有違反,按第二十二條之處罰規定執行。

第五章 合同生效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合同延期、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延期

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由甲、乙雙方協商合同是否續簽事宜。

第二十九條 合同終止

1、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中,如一方未達到合同要求,履約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特殊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後自動終止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違約責任

除出現不可抗力外,因一方嚴重違約行為造成合同解除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承擔由於違約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並向履約方支付三個月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 合同爭議處理原則

甲、乙雙方如遇爭議問題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向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 適用法律

第三十二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和爭議的處理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管轄。

第八章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第三十三條 合同法律效力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另行補充。以下本合同附件和雙方簽約人載明明確意見的附件均為與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的法律文件。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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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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