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衞承包合同範本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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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衞承包合同範本新

安全保衞承包合同範本新

安全保衞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國家法律、政府和行業規定,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安全保衞服務的相關事宜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第1條合同標的

雙方同意由乙方為甲方提供項目日常安全保衞服務。

第2條合同期限

暫定一年,自2012年6月10日起至2013年6月9日止。

第3條合同價格

3.1價格標準:隊員按2200元/人月(包乾制),隊長按2500元人月(包乾制)。

3.2安全保衞人員數量:17人(含隊長1人)

3.3服務價格:甲方應每月向乙方支付安全保衞服務費共計叁萬柒仟柒佰元整。

3.4甲方每月對乙方工作進行評估,若未發現安全保衞失職問題,綜合評定達優良以上,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安全保衞服務費,乙方應開具發票給甲方。

第4條安保範圍

4.1乙方根據項目整體的基本情況,安排班次及人員,全面負責項目的安全防範工作。

4.2乙方對所派駐人員進行崗前培訓及嚴格要求,保證巡查到位,不存在防範盲點。

4.3乙方有責任與義務遵照《倉庫治安管理條例》中的約定條款進行防範。

第5條安保人員

5.1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安全保衞人員(共17人)必須於2012年6月10日前進場。

5.2乙方應與所派安全保衞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承擔所派安全保衞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乙方所派人員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發生人身損害的,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3乙方派駐甲方工作的安全保衞人員應儀表端莊,身體健康(25歲至45歲之間,),穿工作服上班(服裝由乙方提供),配戴工作牌,上班時間按甲方要求,正確傳達與執行。

5.4乙方派駐甲方工作的安全保衞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工作環境與安全秩序,愛護甲方的財物,注意言行舉止以維護甲方良好的形象,如發生有違法亂紀行為,並經查實屬乙方安全保衞人員所為時,由甲方指出,通知乙方確認後,乙方應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5乙方對派駐人員指定領班。每天負責巡視和工作調配,並收集甲方意見,任何有關甲方安全保衞投訴,均應及時處理。

5.6乙方派駐甲方工作的安全保衞人員由乙方自行安排4天/月休息,並知會甲方。

5.7對不符合甲方用工需求的乙方外派安全保衞人員,甲方有權提出更換,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人員的調換。

第6條安保標準

6.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條款提供安全保衞工作。

6.2乙方負責安全保衞方面的器械、服裝及手電筒、對講機的自行申購。

第7條安保班次:

工作時間:24小時輪值制(乙方亦可根據實時情況變化,進行班次/人員的調整,但需甲方同意方可執行)

行政班:1人(隊長)輪值:(2人)

早班:8:00~16:00(3人)

午班:16:00~24:00(5人)

夜班:24:00~8:00(6人)

第8條雙方責任

8.1甲方責任

a甲方履行檢查指導監督乙方的安全保衞工作,並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質量評估。

b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人員休息的場所(含一間可供6人居住的宿舍板房)及行政人員辦公場地,以便乙方留守人員處理突發事件。

c負責檢查、監督乙方的工作質量,指出、糾正存在的問題。

d甲方負責提供3張鐵架牀給乙方,乙方需妥善使用與保管,損壞按原價賠償。

8.2乙方責任

a乙方派往甲方的安全保衞人員應服從甲方的領導和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b乙方派出安全保衞人員應認真履行執勤排班、考勤、在崗培訓等業務管理職責,保證崗位滿勤。

c在值勤中,安保人員應儀表端莊,姿態良好,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d乙方不定期組織對所派駐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火災、盜搶、停電等)及安全應知應會等方面的培訓。

e乙方每週不少於三次以上配合甲方組織的查崗,並提供相關當值的值班記錄。

f乙方具備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並自行構建轄區公安系統的關係。

g乙方需要嚴格政審派駐安全保衞人員,不得安排留有案底或不良行為人員進駐甲方項目。

h乙方安全保衞人員有以下行為之一者,則該安全保衞人員不能再在甲方工作。

●以任何方式佔用甲方物品或偷竊;

●當值期間睡崗或脱崗者;

●受甲方監督員三次以上投訴者;

●私自觸摸防火開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參與倉庫的中介轉讓行為者;

●不穿工作服上崗者。

I不滿勤或有違反甲方嚴令規定不得違反行為之一,每發現一次扣除當月服務費500元,每月累計達5次以上,扣除服務費3000元。

第9條違約責任

9.1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安全保衞服務費,除支付逾期的利息外,還應按月支付相當於服務費5%的違約金給乙方。

9.2如乙方提供的安全保衞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標準,應支付月服務費5%的違約金給甲方。

9.3如乙方安全保衞達不到合同要求,且經甲方三次以上書面告知乙方,安全保衞質量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10條其他約定事項

10.1因乙方安全保衞的行為而引起的甲方及其他員工、任何第三方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2乙方負責安全保衞服務侷限於甲方約定之範圍,如甲方所需服務範圍增加,則相應增加安全保衞人員(具體由甲乙雙方另立協議進行約定執行)。

10.3因不可抗力(雙方在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所發生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嚴重的颱風、洪水、火災、爆炸、戰爭及其他雙方認為的意外事件)造成乙方延遲或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約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應免除乙方責任。

10.4本合同生效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後,以正式文件補充,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續約、均須雙方協商一致採用書面形式。

10.5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下的權利與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11條爭議處理

11.1雙方如在合作中發生分歧,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後仍無法解決,雙方應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2對於本合同某一條款產生爭議時而引起的協商、調解和訴訟,不影響其他條款的履行。

甲方:乙方: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二0 年六月十日 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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