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資協議2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1W
墊資協議2
墊資協議
墊資方:
藉資方: (抵押人)
保證方: (抵押權人)
藉資方為將坐於
房產,解押、重新抵押,解押款 萬元,重新抵押貸款 萬元,並請 作為保證人,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藉資用途:
第二條 藉資金額:
第三條 藉資費用:
第四條 藉資發放形式:
第五條 借款期限: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 還款資金來源:
。
2、 還款方式:
。
第七條 如逾期則每天按墊資額的2%交納違約金。逾期不得超過 天。保證人有不可撤銷的連帶還款責任。
第八條 本次解押、重新抵押有關手續借資方必須委託墊資方全權處理(藉資方必須全力配合)。保證方在房屋抵押上後即承擔連帶保證。
第九條 本協議糾紛採取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直接向墊資方人民
法院起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必須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墊資方: (公章)
地 址:
電話號碼:
藉資方:
地 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
地 址: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