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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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文本

房屋買賣合同標準文本

房屋轉讓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及其他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座落於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

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權屬證件號碼:

所有權人: ,樓層: ,總層數: 建築面積: 平方

第二條、房屋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第一條所述房產的總價款為人民幣

(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包含以下設施 。

乙方自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支付定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使用本條的第 種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乙方應在 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定金抵房款。

2、按揭貸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共同到銀行辦理按揭。乙方按所申請貸款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元(大寫 ),其餘房價款由此房抵押後,用銀行貸款支付,定金衝抵首付款。

第四條、辦理手續時間的約定

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 個工作日內,共同到房管局過户並辦理過户相關手續(全款方式付款)或到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手續以及過户手續(按揭方式付款)。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並按合同約定賠償甲方損失。 、

2、甲方若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應雙倍返還乙方的定金。

3、甲方應保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債券糾紛及使用權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

第六條、權利與義務

1、如甲方所售房產已抵押,甲方應向乙方如實説明。乙方如願意購買,甲方應對此所出售房產進行解押。甲方對此所出售的房產解押時,解押款不足,乙方願預付(人民幣) 元整幫助甲方解押。此預付款作為總房款的一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後 日內,向乙方交付房產,乙方在接收房屋的同時進行驗收交割

3、交房時甲方應保證以下設施使用情況真實

配套設施上下水電天然氣暖氣

使用狀況

其他應交割的物業:

本條款內所有房屋的設施及水、電、氣、暖、物業費交付的情況由乙方在接收房屋時驗明,自乙方接收房屋的第二日起,房屋內設施物品損壞及所發生費用與甲方無關。

4、税費承擔

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產權過户手續時,應按規定交納税、費,該房屋產權過户的相關税、費全部由 方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户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以上條款),此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免責條款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三方免責,退還原款:

1、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如地震、洪水、自然災害等);

2、本合同簽訂之後,該房屋被列入拆遷或市政改造範圍的;

3、法律、法規、政策更改,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條、特別制定

本合同中相關約定與甲、乙雙方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相關約定為準。本合同中約定的房屋建築面積為出賣方房屋所有權證上所載面積。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

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叁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認同本合同內容。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代理人: 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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