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材料供貨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7.27K

裝修材料供貨合同

裝修材料供貨合同

供方:

需方:

供、需雙方為實現合同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見附表)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捌拾陸萬貳仟零捌拾元整(¥:862080元)

第二條、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供方按國家質量標準及供方提供的產品樣品及檢驗報告指標參數生產製造供應給需方,供方保證按質、按量、按時交貨。

第三條、商品包裝標準:有國家技術規定的,按國家技術規定執行;無國標準家技術規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

3、運輸方式及費用:

第五條、驗收標準及方法:貨到工地後,需方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及雙方認定型號規格及樣品為準。供方須向需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第六條、對質量提出異議期限:需方對供方產品如有疑問及異議,在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並負責對貨物進行保管。在此期間內,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貨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後,須派人員到現場處理。否則,即視為接受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發齊貨到需方工地經需方驗收合格後,需方支付合同貨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供方所交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同規定的,應無償包退、包換、包修;並承擔因退貨、換貨或維修所產生的實際費用。否則,按違約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導致貨物刮花、破損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逾期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需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國家法律程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間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供方:需方:

電話:電話:

開户行:開户賬號:

簽訂日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