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離校安全保證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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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離校安全保證書(二)

學生離校安全保證書(二)

為了確保離校外出期間的安全,嚴格與學院之間的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文件精神,結合本人的實際情況,特向學院作如下安全保證:

一、本人因個人原因,自願申請離校,離校起止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本人在離校期間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不做任何違紀違法的事情。

三、在離校期間,保管好自己的錢、財、物等,並對自身的安全負全部責任。主動學習安全知識,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自身的安全。

三、以一名合格的大學畢業生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不做出任何有違院規院紀的言行,在外樹立我院的良好形象。

四、堅決與傳銷組織劃清界限,拒絕從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傳銷活動,提高警惕,不輕易聽信任何人,以免上當受騙。

五、離校期間,我將主動與家長、輔導員和學院保持聯繫,隨時保持通訊暢通,並如實告之自己的情況。若因自身原因影響相關事宜的落實,責任由本人自負。

六、本人自願遵守以上各條保證,如有違反由本人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學院對此概不負責。

七、本保證書由繫留存。

保證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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