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建築工程投標人須知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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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建築工程投標人須知範本

土木建築工程投標人須知範本

投標人須知應該包括下列條款,這些條款可以根據個別合同的專用條件加以調整:

一、收標

在接到招標書以後,有興趣的公司應將承包本工程的發盤一式兩份(三份)密封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姓名和地址)下稱業主。

投標的正本應標明為“正本”,投標的副本應標明為“副本,僅供參考”。

注:在招標時本備忘錄應予取下而代之以這種專門擬訂的條款。

副本在一切情況下均無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正本與副本不符,應以正本的文本為準。

投標應該符合這些須知和收標日期以前發出的其它合同文件及其修正件或補遺的要求。

對未在業主招標中規定的時間以前收到的投標概不予以考慮。

二、合同文件的擬訂

合同文件已經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諮詢人姓名和地址)

下稱工程師,擬訂

三、向投標人解釋合同文件

投標人如果發現説明書、圖紙或其它合同文件中有不符或遺漏,或感到意圖或意義含混不清時,應立即在投標以前向工程師提出書面請求予以解釋、澄清或更正。提出這種請求的投標人,應該獨自負責將這種請求按時寄到。所有這類請求收到的時間不得晚於規定的開標日期以前的__(例如28)日曆日。

對於這種請求只能由工程師以補遺的形式予以答覆,業主和(或)工程師不受他們的任何僱員或代理人所做的任何口頭説明或解釋的約束。

可以在開標日期以前發出合同文件的補遺以修訂、修正或更改合同文件的任何部分。每一補遺應分發給已發給合同文件的每一機構。

投標人為表示他的投標已考慮到這類補遺而經其適當簽名的每一補遺的副本,均應納入併成為投標正本的組成部分。

四、投標的制訂和提出

投標正本應以投標人的名義適當簽署,填寫所有空白欄,如果添字、改字或刪字,應由簽字人在這些地方簽名或蓋章。

投標書及其任何補遺必須全部填寫好。

工程數量和價格表中每一項的單位和金額,都應填寫在各項旁邊並在表內有關一頁上總計金額。如果任何一項的單價與相應金額有出入時,應以單價為準。投標書的一切空白欄均應用墨水清楚地填寫或者打字。所有的價格應該用__或任何其它可完全兑換的貨幣報價。

第一份投標都應該寫明投標人的完整營業地址,用他自己常用的簽字簽名並註明日期。合夥關係的投標應該列出每個合夥人的全名和地址,並應以合夥人關係的名義簽署,然後是有權使這一合夥關係負有義務的一名或幾名普通合夥的簽字。公司的投標應以該公司的法定名稱簽署,然後是總經理或有權使公司對此負有義務的其它人的簽字和職稱以及公司註冊的國家名稱,並蓋上經認證有效的公司印章。每一個簽字人的姓名應該在其簽字下面清楚地打字或者印出。如果經業主或工程師要求,應就任何一個簽字人代表合夥關係或公司簽字的權力,提出令人滿意的證據。

所有的投標必須具備本須知所指定的各個項目才能被認為是完整的。所有的項目和數據資料都必須用__語書寫。

投標必須手遞,換取書面收條,或者掛號郵寄,並須儘早郵寄,以保證能在“招標書”中規定的時間遞到。

各項投標應該裝在密封的大信封裏,清楚地標明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姓名和地址)

________(工程項目名稱)

開標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注:本範本系聯合國國際顧問工程師聯合會會同國際建築與公共土木工程聯合會擬訂。

五、拒絕投標的權利

只有當投標人接到業主關於接受其投標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認為這一投標已被接受。

六、投標擔保

注:投標保證書或其它投標擔保是一種通常要求的條件,可是不能訂得太高,以免使合適的投標人望而生畏。在開標以後,應儘快地把投標保證書或擔保退還給未得標的投標人。

所有的投標發價都應該附有一份投標保證書或一張指定向業主支付的業主可以接受的銀行的保付支票。投標保證書的金額應該相當於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例如5%)。

未得標者的投標保證書將在別的投標被接受後的__(例如28)天內或在規定的收標時間起的__(例如90)天內(二者以其較早者為準)退還給投標人。

七、現場的檢查

投標人應該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出投標以前弄確實現場的形狀和性質、天然地基條件、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和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港口和火車站的裝卸設施、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以及可能會一般地和具體地影響設備轉輸及安裝和工廠經營的該國法律和規章條例。總之,投標人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故和其它可能會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

特別要強調指出的是,投標人應有責任事先熟悉主要的情況,在投標以後,就此提出的任何為調整合同價格而索取增付款項的要求,將概不予接受。

合同價格是按照合同文件的規定圓滿地報告合同的價格。

八、投標的充分條件

投標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查明他對工程的投標和在標價工程及價格表裏所列的費率和價格是正確的和充分的,該費率和價格應包括他根據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正當建成和經營管理工程所必需的一切事物。

九、更改和備擇方案

發價表及其任何附件均不得更改。如果經任何更改,除按下文規定者外,該項投標即不予考慮。

但是,如果投標人認為有必要對他的投標提出限制條件或例外情況時,則所有這類增加的內容應該作為一個可供選擇的建議,在説明信中闡明,隨同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明確規定,投標人必須完整填寫發價表及其附件。備擇方案如果不附填好的發價表和投標文件,將不予考慮。

對於每一項更改或備擇方案應加以詳細説明,列舉出優點和缺點。

十、投標日期和開標日期的推遲

十一、情報的性質

投標人應該把合同文件的細節看作是祕密和機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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