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登記申請代理委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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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登記申請代理委託合同

版權登記申請代理委託合同

版權登記申請代理委託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以下版權(下稱“該版權”)的版權登記申請事務:

版權名稱:

版權類型:

著作權人、申請者:

地址:          郵編: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作者姓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就以上版權登記事項及整個過程提供以下服務:提供諮詢意見、代為準備申請文件、代為提交申請文件、代為交納申請費用、代為處理申請階段中的補正、答覆等問題,直到甲方收到該版權的登記證書。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資料文件且款項支付完成後,立即遞交申請文件。預計整個申請過程需要時間為三至六個月。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必須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為甲方提供的技術和其它資料保密。甲方應真實地向乙方提供該版權登記申請事項的所有數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該版權申報事務。

本合同有效期間,甲方如有上面所列“地址”、“聯繫人”、“聯繫電話”等項目中任何一項發生變化時,甲方務必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代理人,否則一切因此而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負責。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經辦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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