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轉讓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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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轉讓合同怎麼寫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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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轉讓委託合同怎麼寫?

專利權轉讓合同
合同編號:科研合字(20 )第 號
項目名稱:
技術受讓人:(公章)
(甲方)
技術讓與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研製單位
(個人)
研製完成時間 年 月 日
主要研製人員
專利申請號專利批准號
專利申請時間年 月 日
專利批准時間 年 月 日
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
二、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
三、專利權讓與人、受讓人的義務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
五、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式: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七、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一次總付:
分次支付: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
時間:
其它方式:
八、中介人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
九、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二、其它有關事項:
技術受讓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户銀行
技術讓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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