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房出租合同樣本

來源:法律科普站 8.92K

普通住房出租合同樣本

普通住房出租合同樣本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繳交。乙方須每月――日前將當月租金交給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後只開具普通收款收據給乙方作為憑證甲方不負責提供任何税金髮票税金由乙方支付

4、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_________天的寬限期從第_________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枱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枱出售給與櫃枱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置的櫃枱包括在店內自行設置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枱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櫃枱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枱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枱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枱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税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税登記依法納税。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税機關辦理註銷税務登記和繳清税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税務、物價、衞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