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版簡單個人房屋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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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版簡單個人房屋出租合同

2021版簡單個人房屋出租合同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出租之物業座落於廈門市,共計房廳,室內設備及裝飾包括等。合同簽訂之日的電錶底數,水錶底數,煤氣表底數M3。

一、租賃用途為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別用。

二、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幣元整,付款方式為,每期交租應提前天付清。

四、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幣元整作為押金,到合同期滿,且乙方交清租賃期間應交的一切費用後,甲方應將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交付下列項費用:

1、水費;2、電費;3、煤氣費;4、有線電視費;5、物業管理費;6、電話費;7、寬帶上網費。

六、租賃期間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追回所欠租金及滯納金。

七、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用途及結構,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備損壞,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並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給第三方。租賃期滿,乙方需按時將房屋原狀歸還甲方。乙方需續租,須提前壹個月與甲方協商,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未續租又逾期不歸還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搬離,並向乙方收取壹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

九、甲方應按約定的時間和標準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則應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十、租憑期間,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當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須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經對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對方支付壹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金。

十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如有發現按違約論處,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所繳納的押金作為違約賠償金,乙方獨自承擔因非法活動而產生的一切民事、經濟、法律責任。十二、租賃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及法律政策的規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時,雙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後的相關問題可按有關法律和規定處理。

十三、乙方如為外來人員,須遵守本地相關法律規定,及時到租賃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暫住手續。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由甲、乙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六、補充條款或備註:

十七、中介人(中介方名稱、負責人及電話):

甲方(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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