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租賃合同簡單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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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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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寫字樓需要注意些什麼
在租用寫字樓時,寫字樓租賃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項:
1、 出租方出租合法性,例如產權證明(或經營權證明)。出租許可證明,出租方的營業執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權證明。
2、 出租標的物(即承租房屋)的定義和描述是否準確,及房屋的交付狀態。
3、 租金相關費用所包涵的內容及收費標準和付款方式。
4、 出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5、 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
6、 對承租單元續租、擴租、轉租或優先購買權的約定及條件。
7、 對不可抗力事件的約定。
8、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負責條款。
9、 對合同終止及相應處理辦法的約定。
10、 雙方爭議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