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鑑定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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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鑑定多久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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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問法院借條筆跡鑑定時間是多久?

條正文書寫者並非簽名者,並不影響借條的有效性。如果借條正文的書寫時間與簽名時間相隔很短,鑑定機構很難做出鑑定。如你所言,該借條的紙張形狀很可能是不規則的,因為造假者需要撕去多餘的簽名;而且,隨手丟棄的廢紙經常是被揉搓過的,上述事實將有助於你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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